筆趣閣 > 大夏十三太保 >第一百九十七章 李文薨 (有二更)
    在想通了這些之後,李文感到有些羞愧,曾幾何時,他們兄弟幾人又有誰正眼瞧過李忠一眼呢

    大傢伙都把李忠當成了一個傻乎乎的逍遙王爺,甚至在背地裏說李忠幾句不太好聽的話的人也是大有人在的,李雄便是其中一個,而李文最多也就在聽到李雄說李忠時不疼不癢的訓斥李雄幾句而已,其實他自己也是不怎麼看得上李忠的。

    說實話,都是嫡親兄弟,如此般的市儈是有一些不講究的。

    榮登大寶之後的李忠其實也並沒有與曾經看不起自己的幾位哥哥們一般見識,平心而論,李忠還算是比較大度的,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便是失了皇位繼承權的李文父子,這爺倆最近總是三番五次的挑戰着李忠的權威與底線,且他們的所作所爲還越發的越得寸進尺起來。

    先有李雄豢養死士,李忠與李孝誠父子二人在發現此事之後卻是念在骨肉親情的份兒上繞過了他們一命。

    然後就是李文藉着自己頭髮幾近全白之事故意搞事情,他想要離間李忠與李孝誠父子之間的感情,李忠在查明事情真相之後也只是將他們父子幽禁於皇宮之中,起碼是饒了他一條性命。

    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以後,李文父子竟然還是不知悔改,最後甚至發展到了不聽皇命的地步,李忠命李雄不許走出房門一步,可他們父子二人竟然無視李忠的命令,俗話說的好,再一再二不再三。

    李忠能夠容忍到今天才動手其實已經很夠意思了,李文落得如今這般下場還真就是咎由自取,真就怨不得人家李忠不顧念手足親情。

    “曾經無知莽撞少年,如今已是風度翩翩,老六,終究是你們父子棋高一着啊。”

    李文眼前浮現出李忠身穿龍袍的樣子,他笑了,他替自己的小弟弟感到高興,由衷的感到高興。

    笑過之後,李文再一次起身離座,跪地,衝着養心殿方向磕了三個頭,跪着拱手說道“臣李文,恭祝吾皇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當李文起身以後,他的臉上流露出了非常複雜的表情,因爲他想到了一個人,正是這個人的出現,才令他們父子二人落得如今這般的窘境,這人就是李孝誠。

    李文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應該感謝李孝誠還是應該怨恨李孝誠,說感謝李孝誠的原因在於,李孝誠的橫空出世對大夏來說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李文相信,李孝誠會將大夏帶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至於說怨恨嘛,那就無需再過多的贅述了,因爲沒有李孝誠就沒有李文與李雄父子二人的今天。

    思索了良久之後,溫潤如玉般的笑容再一次出現在了李文的臉上。

    從枕頭下取出了一個如嬰兒拳頭般大小的瓷瓶,李文拿在手中把玩着。

    “如果能夠早一些放下這些不切實際的執念該有多好啊。”

    收回思緒,走出房門,吩咐看管自己的錦衣衛與太監道“晚飯時間不要來打擾我,我要好好的睡上一覺”,也沒等衆人答話,李文便轉身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之中。

    兩名錦衣衛對視了一眼,他們隱約的猜到了些什麼,張姓錦衣衛與年輕一些的錦衣衛說道“我在這裏看着,你速速前去王府報信。”

    年輕錦衣衛聞言衝着他點點頭,然後便飛也似的奔跑着出了皇宮。

    點燃了一柱好香,又給李忠寫了一封信,信的內容很簡單,也就幾句話而已:恭祝陛下與太上皇萬壽無疆,請陛下給李雄一個安享晚年的機會,祝大夏越來越好,結尾則是罪臣李文拜別陛下,拜,再拜,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將寫好的信用火漆封好,上面豎着一排寫上皇帝親啓四個醒目一些的大字。

    將信封放於枕邊,李文將瓷瓶打開,將瓷瓶之中的鴆酒一飲而盡。

    輕輕將空瓷瓶放在了牀邊,躺於熱乎乎的炕上,給自己蓋上了被子,微笑着看向窗外,李文說出了自己這一生中的最後一句話。

    “孝誠侄兒,大將軍王殿下,大夏四周強敵環繞,你可務必要多加謹慎小心一些,我大夏的未來可就靠着你們這些年輕人了,預祝大將軍王來年伐金旗開得勝,祝我大夏永享萬世太平。”

    李文緩緩的閉上了雙眼,好似睡着了一般。

    其實在李文徹底有所覺悟之後,他是有機會去求一求李忠的,與李忠好好地談一談,以李忠的性格和爲人,真就說不準會放過李文,只不過他並沒有那麼做而已。

    李文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對大夏的感情,只有死了的李文才能夠讓一些不安分之人絕了那不該有的念想,李雄便是那些不安分之人中的一個。

    與此同時,年輕錦衣衛已經出了皇宮,向看守宮門的侍衛借了一匹馬,也顧不得大街上的人來人往,縱馬便向大將軍王府疾馳而去。

    縱馬狂奔,只頃刻間的功夫便來到了大將軍王府門前,顧不得王府看門小廝們的阻攔,年輕錦衣衛一邊大喊着有急事稟報一邊衝進了大將軍王府,直到王府之中的管事太監出現,他才終於是停下了前進的腳步。

    錦衣衛先給管事太監躬身行了一禮,隨後說道“我有急事要見大將軍王”,說着便拿出了證明自己錦衣衛身份的令牌給管事太監查看。

    其實兩人認識,而且很熟,但是這一道程序也是一定要走的。

    李孝誠府上的管事太監姓張名永,三十來歲的年紀,中等的身材,長的倒是挺帶眼緣的,此人性格驕橫,脾氣暴躁,可他卻又有良知,能夠明辨是非,爲人還挺仗義,但最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對李孝誠很忠心。總體來說,這張永還算得上是一個好太監吧。

    張永看了一眼年輕錦衣衛說道“張宇啊張宇,你怎麼總是這般毛手毛腳的,將來如何能當得大事兒啊。”

    年輕錦衣衛名叫張宇,是張永的堂弟,也是張永唯一的親人,張永對他很是照顧,正因爲此,他才能夠成爲此次行動的人員之一,畢竟幹這種髒活之人起碼得值得信任不是,而張宇恰恰具備了這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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