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天道之黑夜嗜血 >第十四章 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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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雲突然咧着嘴,冷哼一聲:

    “難道是把我們帶到這沒人的地方,好讓你們下手膽子不小啊”

    葉子楣心裏一驚,事情真如方雲所說的話,這就十分複雜了,這不僅關於到林振南,還關乎京暉燒烤店上下二十幾個員工,這個一樁多複雜的謀殺,蓄謀了多久的謀殺

    要真是這樣,我想我和方雲可能今晚就得在這裏了。

    看着身手極好、身強力壯的方雲,再想想燒烤店裏還有二十幾個向持刀的年輕人,方雲再厲害,也難以與他們抗衡,我要提前準備,不能拖累方雲,葉子楣皺了皺眉,心裏暗暗道。

    在不經意間,葉子楣的手已經別在手槍上,隨時準備好一場惡鬥。

    看來方雲對盛樂的個人行爲產生了誤解,現在如果不解釋清楚,一旦被誤解,罪名被扣下來,不僅會讓燒烤店倒閉,還會讓整個燒烤店的全部工作人員受累,包括自己。

    會議室外的吆喝聲、客人們答說話聲、廚子們倒弄食物的哐當聲等夾雜在一起的嘈雜聲,絲毫影響不了會議室裏的詭異氣氛,要是形容是警局裏的審訊室,倒不如說是抓捕犯罪分子的現場緊迫感。

    “放開我,你們都是混蛋,警察都不是好人,放開我,我要殺了你們。”被制服在地的盛樂,嘴裏不斷地大喊,身體不斷地搖晃,被手銬押在身後的雙手不斷掙扎,已經可以清晰看到,皮已經被磨破了,只要再用力一點,血就會流出來。

    正在想辦法如何解決此事的宋凱仁,聽到盛樂的呼喊,不由氣急敗壞道:

    “閉嘴,你這個小兔崽子,你還嫌你惹的事還不夠大嗎”

    盛樂被宋凱仁教訓後,果真乖乖閉嘴,不再說話,但是他眼睛憋的漲紅,還在掙扎,企圖掙脫方雲的鐐銬。

    得趕緊解決這個大麻煩了,不然真的會有大麻煩。

    一看宋凱仁,就知道他做事有道,爲人圓潤。他識趣地主動把雙手送到方雲面前,以示絕無謀害之心,

    “方警官,你看這樣行不,你用手銬將我銬住,要是我確實要謀殺,我也做不到,要是店員們有此想法,你用我逃出去,我想,他們不會害我。”

    說完,宋凱仁眼裏竟然出現一絲絲的幽怨和可憐,似乎在說:

    “請相信我,我絕不會是兇手,絕不會做出謀殺的事情。”

    方雲經歷再怎麼多的案件,潛意識裏認爲宋凱仁會慌張解釋一通,誰知他出這麼一招,還如此淡定,這不是電視劇裏的劇情嗎現在完完整整發生在我面前,這人,老道。

    怪不得林振南會將店長之位交予宋凱仁,這人做事真的有一套,要是交給剛剛那持刀的小子,怕這店早關了。

    但這表現怎能方雲放鬆警惕,萬一是圈套,死的可不止是他,還有葉子楣,他已經做好作戰的準備了。

    目前最重要的是瞭解案件,而不是激化這件事情,

    “先把你的手收回去。”

    要是真要謀殺,恐怕就算拿宋凱仁做人質,用處也不大,畢竟店長可以再找。

    葉子楣本想着也許銬住宋凱仁的手,也許就安全了,她哪裏知道方雲竟然這樣做,有點讓葉子楣摸不着頭腦,她甚至覺得,方雲糊塗了。

    “那你最好解釋解釋,這人怎麼回事爲什麼他會持刀行兇,想要砍我的人。”

    我的人我什麼時候是你的人了葉子楣的臉又紅了,心撲通撲通的跳,她幾乎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連呼吸也變得急促了。

    就算今天不能安全出去,能和你在一起就好。葉子楣這樣想,嘴巴不禁往上揚。

    醒醒,犯花癡了,葉子楣使勁搖搖頭,努力使自己清醒,我一定是蒙了傻了,纔會這樣想。

    看來方雲相信我了,這一切都會好商量了,跟警察鬧翻鬧僵都不是什麼好事,錯的本來也是我們,先別想這麼多,把事情解釋清楚纔是當務之急,

    “方警官,這位年輕人名爲盛樂,h省得小夥子。”宋凱仁看了盛樂一眼,繼續說,

    “他剛到d市的時候,由於語言不通,個子又比較矮小,沒人願意招他打工,是林老闆收留他的,他很感激老闆。”

    方雲依舊記得盛樂剛纔說的話,這個一定要搞清楚,

    “那剛纔這小子說,我們害得他被扣了工資,是怎麼回事,老闆都不在,怎麼扣工資”

    這真是激發矛盾的事情。

    就算是一件很平常很瑣碎的一件事情,如果不能很好小事化無,就會引起不滿,激發矛盾,況且扣工資這件事,對盛樂來說,不是小事。

    “事情是這樣的。”宋凱仁喝了一口水,緩緩道來,

    “這裏的每一個員工都是林老闆挑的,給他們發的薪水不像別人的工資。林老闆會把燒烤店的一些股份分給員工,所以工資完全與燒烤店的業績掛鉤,如果業績差的話,工資就少了,也相當於老闆扣了工資。”

    原來林振南是這樣慷慨大方的一個人,但即使是再慷慨大方的人,也會有歹念,也會起意殺人。

    事情要回歸原點,案件發生當晚,林振南在哪裏他在幹什麼

    方雲拿出筆記本,在上面不知道寫什麼。

    見此,葉子楣不禁好奇,以前從來都沒有見過隊長有這種習慣,今天怎麼會記筆記

    “案發當晚,林振南在幹什麼”方雲依舊在寫着,但拋出一個問題。

    “這個我得想想。”

    雖然纔過去一天,但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情。每天都會過來監督店裏的情況,有時連續好幾天通宵,精神比員工還要好,有時有事就直接不來。等等,這幾天老闆一直都沒來,案發當晚,老闆來上班了。

    “當晚林老闆很早就來了,而且中途一直都沒有離開,就空閒時間去了一趟廁所,也就十五分鐘。不過說也奇怪,那幾天他都不來上班,但不知道案發當晚就來了。“

    案發當晚林振南都在店裏,果真像方雲所說,真神了。

    凡事都將證據,得有證據證明。

    “那有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案發當晚,林振南在店裏。”

    “證據,哦,有,店裏有攝像頭,有監控,我帶你去看。”說完,宋凱仁便起身,主動開門,帶方雲和葉子楣去看監控錄像。

    得先解決盛樂這小子,萬一等一下又鬧起來,驚動其他人就會沒完沒了了。

    “等等,我先把這小子留在這裏,這小子不能跟我們去。”

    只見方雲熟練地解開手銬,準備把盛樂留在笨重的書桌那裏。

    唉,盛樂還是一頭倔強的勁兒,想要逃脫,可哪裏那麼容易,方雲一手抓着手銬,一手抓着盛樂另一手臂,不用半分鐘,就把盛樂安排的明明白白。

    看到盛樂如此,宋凱仁心裏不好受,但能怪誰,都是不懂事,自找的。

    隨即,宋凱仁用左手作指引,微笑道:“兩位警官,這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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