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洪戰不是來服軟的嗎
衆人愕然,
就是在城頭上的少年也是覺得自己似乎聽錯了。
“你在說什麼”那少年再次說話。
一個小小的舵主竟然讓他跪着
洪戰臉色冷漠,
“聽說過王傑嗎”
少年頓時臉上有着神彩:“那是王家的天驕我的堂兄,掌管一萬黑虎鐵騎”
這少年臉上就有着我是王家人,我自豪的表情。
我就應該飛揚跋扈。
“不好意思,王傑已經被我殺了,一萬黑虎鐵騎也被我殺了”
洪戰淡漠的說話,似乎在說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
一切發生的太快,
第一神龍城這邊還不知道飛天城中的消息。
第二王家臉面受損,這樣的事情並不敢肆意張揚,恐成笑柄。
以至於這個王家少年在這裏飛揚跋扈,卻是依舊不知道有着什麼發生。
哈哈
“扯淡”
這少年大笑,感覺是這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
一萬黑虎鐵騎,怎麼是一個靈體境界少年能夠殺的了的
他堂哥王傑,雖然修爲弱了一些,但是卻是王家老祖的至親血脈,深受王家老祖的垂愛
又有誰敢殺他
封不平更是在一旁笑得肚子疼,在他看來這是一個超級笑話。
並且是一個沒有智商的笑話。
太沒有營養了。
“洪戰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跪下在我封神宗外跪上三十年你對我封神宗的一切作爲一筆勾銷”
封不平將下巴高高的揚起來,
今日註定是他揚眉吐氣的機會
依他的身份自然不敢讓正靈盟的一位舵主這樣跪在他們封神宗的面前,但是有着這位王姓少年做後盾,有什麼封神宗不敢做的
今日踩下洪戰,
就是他封神宗崛起的日子,從此之後神龍城內他們封神宗將飛揚跋扈誰敢擋
你是少年天驕又怎麼樣
你是正靈盟的一位舵主又怎麼樣
我一樣將你踩在地上,讓你成爲狗屎
這就是封不平的心中想法。
洪戰看上封不平,臉上有着一股耐人尋味的表情。
“你確定時間是三十年”
封不平嘿嘿冷笑:“讓你跪在我封神宗前,就是爲了彰顯我封神宗的威風三十年的時間還是我心軟”
他的話語還沒有說完,
就發現身邊有着一個冷酷少年,和一位帥氣無比的少年陡然間出現在他的身前。
快
快到了極點
他是一個元丹境界的武者,但是卻是被兩個靈體境界的少年近身,卻絲毫沒有察覺。
“你這麼傻你的媽媽知道嗎”炎龍冷冰冰的說話。他一直不明白傻叉怎麼這麼多
“智商堪憂啊,不是誰都和我青魘一樣,不但帥遍天下,智商更是無敵老傢伙遇到我是你三生的福氣,你的智商可以提升了”
你們
封不平就覺得身形一顫。
整個人被貫入地下,
正是神龍宗的門前,
他雙膝着地,徑直跪着
他放出言論讓洪戰跪地三十年,沒有想到報應這麼快,他直接跪在了地上。
而且是跪在了神龍宗山門的左側。
“我們神龍宗是遠古門派,出過人族英雄,爲人族灑遍熱血,這樣的門派最終卻是被滅掉到了今天我洪戰也終於明白,軟弱被人欺自古以來有句話叫做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今日我洪戰也放出一句話:對我神龍宗不敬者心懷不軌者必然會將讓他付出代價”
此刻的王家少年如同一隻鵪鶉一般,在風中瑟瑟發抖。
完全沒有了當初那種飛揚跋扈的表情,
“既然左邊有着一個是跪着的,那麼你就在右邊跪着吧”
洪戰聲音冷幽,
真氣一震,
直接將王家少年從封神宗中抓了下來。
砰
扔在地上,雙膝着地跪着。
“神龍宗缺少兩隻石獅子,我看就免了,讓你們兩個做人獅子吧”洪戰雙手點穴,轉眼間就在兩人身上留下一道封印之法。
遠古封印,只有洪戰一人能夠解開。
太狠了
用人做獅子
許多人心中大震。
想不到洪戰心勁如此的狠辣,這比着殺了還要狠毒幾分。
封不平想要說話,卻發現整個人都似乎像是雕像一般,根本就無法動彈,唯一能夠動彈的就是兩個眼珠,滴溜溜的亂轉恐懼無比。
在神龍宗的山門前跪上三十年
想想他都覺得恐怖。
噗
一個臭雞蛋被扔了過來,正好扔在了他的臉上,
噗噗
轉瞬間有着各種菜葉也扔了過來,
這些年他在神龍宗做了不少喪盡良心的事情,許多百姓直接砸雞蛋出氣。
王家少年更是直接被照顧,臉上被狂砸各種臭雞蛋,臭不可聞。
洪戰看着兩人冷漠無比。
拿出符筆在兩人的臉上刻上一行字:犯我者誅
衆人不由的吸了一口冷氣。
這是叫板王姓家族嗎
那可是一個勢力龐大的家族,相信不久就會來報復
洪戰臉色一片冷寒,
既然王姓家族要謀取他的龍血,
他爲何還要忍
身負龍血還要忍,估計龍血大帝在墓中也會跳出來教訓他這個繼承者
第一王家只是想偷偷摸摸的得到他的龍血,然後讓王家的天才成爲龍血繼承者。
第二現在他鬧大,直接和王家幹上,讓王家成爲所有勢力的焦點讓王家投鼠忌器
第三王家也不過是五大家族中最末的一個,如果王家得到了龍血,其餘的四個家族怎麼看
洪戰看似莽撞,卻是有着一種縝密的思考。
如今他已經是正靈盟的一名舵主,
正靈盟的舵主雖然只是一個小腳色,傳說直接在明處的舵主就有着一百零八個,還有三十六宮主,十八副盟主,一個至尊盟主
還說傳說中的黑暗追殺者,專門追殺九幽一族的奸細。
壯大自己的實力纔是主要的。
洪戰深吸一口氣,
如今很多的事情,讓他身不由己。
“既然如此那就轟轟烈烈的幹一場讓世間人知我洪戰之名”
半響之後,
神龍宗掛起一面大旗:正靈盟分舵
舵主洪戰
在正靈盟大旗之上寫着一行字: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ps:好奇還有幾個讀者在
能否給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