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魔法塔的星空 >第1209章 試探
    ”哈哈哈,蓋布拉許,我的好友。來,來,讓胖老爹好好看看你。”懷德沃克?符騰像一隻開屏的孔雀一樣,箕張着雙手,朝着某人走來,準備來一記熊抱殺。

    某人當然在被擒抱之前,先一步閃現逃開。一隻手不忘擋在身前,對失去目標後,打算來第二擊的懷德沃克說:”嗚喔,剋制。我瘦小的身板,可禁不起你的熱情。老朋友。”至於另一隻手,還在夾板跟三角巾裏頭。

    胖精靈此舉,其實只是要確認某個魔法師的心意。畢竟有數年不見,而且當時的後續發展,可算不上什麼友好,而是帶着某種程度的脅迫。不過既然對方願意承認自己是朋友,那麼目的也算是達到了。懷德沃克?符騰開心地笑着,並拍拍自己胖嘟嘟的肚子。

    對林而言,老家所說的人生四大鐵中,跟這個胖精靈就佔了其中一項,一起嫖過娼,沒道理跟人家惡臉相向。然而作爲一個精靈王國的使者,在這個家裏算是很罕見的了。因爲精靈王國與世界樹之間的關係,並不算和睦,充其量是互相不敵對而已。

    能夠通過世界樹的閃現傳送陣來到聖城埃斯塔力,大多是木精靈部落的使者。而且通常也不是精靈們的主意,是他們背後的陛下有特定的目的,纔會提供祂所派出的使者,使用閃現傳送陣的機會。

    精靈王國的使者,通常是長途跋涉而來,所以出現的頻率並不頻繁。這些年來,次數用一隻手就數得出來。

    亞梅蘭王國要來到聖城,路途遙遠不打緊,途中還會遇到一些自然的屏障,也就是危險魔獸活躍的地帶。要通過那些地方,需要一定的武力。林雖然不是很清楚懷德沃克?符騰的真實實力,但他看起來也不像是帶着一個女侍,就能穿越那種危險地帶的人。

    來自精靈族的使者,人數通常不多。所以家裏的做法是全部迎進屋內,一起接待,而不是讓隨從們待在外頭,以僕人的待遇應付。所以每一次精靈使節團來了多少人,都是一眼就能看得出來的。而跟着這個胖精靈來的人,唯有一位女性精靈,而且還有些眼熟。

    該不會這胖子把當初睡過的某個女精靈給帶來了吧!這千里迢迢送外賣的精神,是該打死呢,還是打死後棄屍?某人認真考慮着。

    不過林也注意到,那個女精靈隨從除了身上穿的,手上也拿了一件,都是精靈聖袍。也就是說他們有很大的可能性,是通過世界樹傳送過來的。那麼王國的精靈使者加世界樹的組合,就頗耐人尋味了。

    眼色特別好的胖精靈,當然有注意到眼前的魔法師看見了自己的女隨從,並且眼中閃過一絲迷茫。是那種有點眼熟,但記不起是誰的困惑。懷德沃克?符騰沒有賣關子,而是趁機介紹道:”閣下,還記得她嗎?──”

    順手把女精靈推向前,

    ”──她是王國首屈一指的歌姬,依娜。你還曾經稱讚過她的歌聲。”

    胖精靈這麼一說,林就想起眼前之人到底是誰了。那是在幾天放縱無度,腰差點折斷之前,提示這個胖子換點玩法。他就將自己的招待場所從夜生活爲主的高級妓院,換到更具有藝術價值的高級沙龍。除了酒水之外,主要是觀看一些表演節目,算是迷地難得一見的娛樂。

    雖然某人一度懷疑,這是胖精靈本身的嗜好與興趣。所以纔會淨把自己帶往那種場所喫喫喝喝,順便報公帳。但不可否認的是,以某人的眼光來看,懷德沃克?符騰帶去的地點,都還是相當有水平的。也許是精靈族本身底子就好的緣故吧。整族的俊男美女,以人類的眼光來說。

    眼前這位,也的確是自己蠻欣賞的一位歌者。她與賣弄風情爲主的舞者不大相同,在歌藝上,有一股讓某人懷念的味道。至於爲什麼會有這種感覺,林也不好說。但隨後就將這些事情拋開,因爲有更重要的事情讓自己忙翻天了。

    當時胖精靈話裏話外就有暗示,假如希望和這一位共度春宵,他大可安排。那麼今天這算是……真的送外賣上門?看來不只要打死這個胖子,還要剁成肉餡包餃子喂黑龍纔行。

    不過既然是認識的熟人,某人說話難免有點放肆,不那麼符合外交禮儀。林打趣說道:”話說你這麼踩着飯點來,該不會是想免費喫一頓吧。當初你請我的,可都是用你們王國的資金吧,我這邊可都是我私人的。這麼算的話,我可是喫虧的。”

    ”到飯點了?喔,這是你在論壇上所說的時差吧。我纔剛用過中餐,纔過來的。”

    ”喔,時差。我自己都忘了有這麼一回事了。”林想起亞梅蘭精靈王國與聖城的相對位置,兩邊對應的太陽時確實是不一樣的。

    既然喫飯的話題沒能繼續,林改問道:”那喝一杯如何?我這裏的好酒,可不會輸給你們精靈釀造的。話說你們王國什麼都很好,比起大多數人類世界,那可以說是好太多了。但就是酒類讓人有點不滿意,那點酒精度數,那叫做飲料吧,沒資格稱作酒。”

    所謂的待客之道,不外乎喫喫喝喝。即使被婉拒了,也不會被當作失禮。

    懷德沃克?符騰對於這樣的提議,倒是十分歡迎,同時說道:”那實在是太剛好了。而且我們的精靈歌姬,可是學了不少新曲。我這可是特地帶她來獻唱的,美人、好歌配醇酒,那可是再好不過了。至於你對我王國美酒的批評,老實說,我也是這麼想。喝過矮人的火燒以後,我對那種喝不醉、淡如水的玩意兒,也的確沒有什麼偏愛。只是我們王國雖然有對外貿易,但酒類的貿易都屬於見不得光的那種,所以價格也特別昂貴。反正我那微薄的薪餉,可喝不了幾回。好不容易來你這裏一回,你可別太過吝惜呀。”

    聽着胖精靈毫不在意地自黑,不同於一般以忠誠與榮譽爲驕傲的外交使節,林愈覺得這個胖子城府很深。而且因爲歌者學了新歌,所以特地帶到遠方去獻寶,這是什麼操作?倒讓林有些看不懂了。自己和這個胖精靈的交情,絕對沒有好到這種程度。

    不過再怎麼裝模作樣,最後還是要揭露主題的,不是嘛。只希望這一回別要像上次一樣,拖拖拉拉熬個十天,才談論起正事。然而之後的發展也跟翻桌差不多了,只是沒有把人殺光而已。

    一擺手,將兩位精靈邀請至小宴會廳的一角,這裏有個小吧檯。從各地收集來與收購的美酒,只要是不需要低溫、恆溫保存的酒類都擺放在這裏。至於那些需要妥善管理的酒類,則收藏在地下開闢的酒窖中。從小吧檯旁的一條螺旋狀樓梯下去。

    既然胖精靈提起了矮人的火燒,那是一種蒸餾酒。就是那種每逢穿越,我大穿越衆必定要拿出來撈錢的制酒工藝。很可惜的是,在迷地,已經有穿越衆前輩這麼做了……

    當初在迷地西南半島,那個比鄉下還要偏僻的地方,還沒有這種蒸餾工藝,所以某人天真地以爲迷地真沒有。本來還想把這份本事保留下來,期待有朝一日,可以拿出來大賺特賺。

    當自己往迷地文化發展傳承已久的區域旅行時,才發覺到當初以爲不存在的工藝,其實已經在小範圍內流傳着,或至少其商品是如此。

    之所以沒有大規模流傳,原因大抵分爲兩種。之其一,當然是既得利益者對於技術的保護。其二則是因爲迷地知識與商品傳播速度並沒有那麼快速;或是商品的產量,還不足以往全世界流傳到使世人推崇的地步。

    就比如絲綢的情形,就屬於第一種。其製造技術在迷地,至今仍被東方的某個小國掌握着。而這個小國則是託庇在東方的海德爾帝國底下,受其保護着。所以沒有人試圖去竊取絲綢的製作祕密;或者有,但沒有人成功。

    而自己的魔法絲綢製作……光看產量,就知道永遠不可能成爲商品。自家用都不夠了。

    至於第二種的標誌性商品,當屬蒸餾酒無誤了。簡單地說,蒸餾出來的高度數酒水,矮人自己喝都不夠了,還想大規模往外銷售到哪裏?

    矮人的賺錢來路很多,也不見得要靠賣酒,或是賣製作蒸餾酒的工藝來維持。或者說,他們從沒想過把這當成一種商品,而且是賣出去之後,能讓他們感到驕傲的作品。武器、盔甲、盾牌可以,但酒不行。酒更多是用來交朋友的,而不是拿來賺錢的。

    總之矮人奇怪的堅持,加上他們對於技術保護的手段,造成了蒸餾酒雖然存在於迷地,但卻沒有大規模流傳的事實。然而沒有大規模流傳,並不代表沒有流傳。還是有少量的蒸餾酒,經由商人之手,進入到權貴家庭之中。可想而知,這些酒的價格不菲。

    卡維公曾經帶來矮人的火燒,作爲禮物。那個口感,用某人印象中的味道來做說明的話,就是劣質的伏特加,多喝幾杯就覺得自己會酒精中毒的那種。但偏偏這樣的劣質酒,在卡維公這種超凡者等級的戰士口中,就成了真男人才喝的好酒!

    有時真的想不懂,會覺得這種劣質酒好喝的人,是腦袋已經被酒精燒壞了,還是爲了展現男人的氣魄,所以嘴硬咬牙苦撐着,說一些昧着良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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