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天殘缺 >第142章 玄女
    我是玄女。是靠食甘露,吸收天地精華成功進階爲仙的精靈。爲此我付出了五百年的努力,經歷了無數歲月的變遷,無奈天賦所限,成仙之後,我仍然是最下等的仙子。作爲下仙,我的主要任務是照顧有天賦的上仙。

    我的上仙叫莫天默,他只用了三百年就修煉成爲上仙,天賦異稟,能夠窺破天機,逆轉生死。

    在他看來,人無生也無死。死只是生以另外一種形式存在的延續,生也只不過是死的另外一種方式的轉換。

    我照顧他有一百年了。

    百年,與人是一生;與我,不過一瞬間。

    我們住的地方叫集雲峯,集雲峯是仙府之地,凡人不可接近。

    我喜歡這個地方,特別是傍晚的時候,雲彩很濃密,層層疊疊,有的時候如浪花,一層層的;有的時候如棉絮,一團團的。

    我喜歡躺在雲層之間,隨着微弱的空氣飄蕩,我喜歡看上面的星星,聽說那是遙遠另外世界傳來的眼睛。我很少上九天攬月去,也很少從雲層鳥瞰芸芸衆生。

    我是下仙,天賦所限。我窺破不了生死,也顧及不了芸芸衆生。我最喜歡的事情莫過於做菜,變着花樣做菜,我發現用掌風做的菜不如用掌氣做的好喫。我還發現雞用泥巴包裹着烤比直接烤好喫;有一次,我把牛奶放酸了,發酵了,倒在土豆泥上,結果風味非常獨特,我的上仙整整點這道菜點了一個月。

    我在照顧上仙莫天默之前,我還照顧過其他上仙。我照顧過的第一個上仙是位僧仙,僧仙喜歡喫素,愛喫豆腐,豆腐就豆腐吧,可他們偏偏要求做成葷菜的樣子,什麼素雞,什麼素鵝,素魚,而且要求做得惟妙惟肖,味道也要求神似,我時常在想,既然這麼愛喫葷菜,索性來真的,何必賣狗肉掛羊頭?可僧仙偏要這樣,他們還有很多清規戒律,比如不能動情動怒動癡嗔……最終我受不了,逃了出來。

    我逃出來的時候,我的很多小姐妹認爲我完了。

    按照仙界的規矩,伺候不了僧仙的下仙需要重新回到精靈界,換句話說。我這五百年白費了。

    道仙無痕救了我。這位道仙是當時仙界的總理,換句話說,他對於所有下仙去處都有發言權。

    可仙界的總理是輪流當的,每百年一輪,在所有新晉的上仙中選出,那一年,我逃出僧仙的和尚廟剛好碰到了輪值的道仙。

    說起這件事情,姐妹們說我超級幸運。當時道仙無痕說:“這算什麼,來我這裏吧。”他的一句話保住了我五百年的修爲。

    於是我來到了天雲觀內。

    我懷着一顆感恩的心在觀內兢兢業業工作。可我實在是做不慣。無痕是個很得瑟,很講究,很囉嗦,喫穿用戴都很麻煩,劍用什麼材質,非上天隕石不可鍛;衣服用什麼料子,非蘇浙綢緞不可裁;菜來自什麼產地,夏天的瓜果秋冬的菜,都要最合求時令的,頭一次摘採的。

    作爲一個上仙,對物質還如此追求,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修煉正仙不應該清心寡慾嗎?

    好在無痕是總理上仙,仙界給他的配給是最考究的,最及時的,所以他的東西還不難辦到。

    無痕還有一位同門師弟叫無垢,無垢是極度憊懶人物,到處愛出亂子,無痕跟在他屁股後面一路收拾。比如說,他愛跟散仙混,還喜歡和散仙喝酒,喝得醉醺醺還喜歡捏下仙的臉蛋,說不如人間的女子,能掐出水來。

    無痕很討厭散仙,卻慣着師弟。

    有一天,無垢也向我伸出手來,我決計不會讓他捏到臉蛋的,我立馬抽出寶劍給了自己一刀。無垢訕訕的收回了手,說,我沒有惡意,開個玩笑。

    無垢回去對無痕說,讓玄女不要做粗活了,她也許有一些靈性。

    第二天,我馬上被趕出了天雲觀,並且上天告示所有仙,下仙玄女愚鈍,不堪再造,即日起在野修行。

    什麼叫在野修行?

    就是說我失去了照顧上仙的資格,也失去了得到上仙庇佑的資格。剩下的日子我和蛇鼠蟲蟻之類一起修行。運氣好,我也能修成仙,那是運氣好;運氣不好的話,我會被魔吞噬。

    我很彷徨,那個時候,我到處找各路上仙,求他們收留我。沒有一個上仙願意收留我。他們說,被無痕趕出來的下仙,我是頭一個,說明我骨子裏有魔性。

    是莫天默收留了我。

    莫天默是散仙,研習玄學入仙班,走的是野路子,入不了其真正仙班的法眼,這是幾萬年來仙界的規矩。所以莫天默說要收我爲下仙,沒有人反對。

    無痕也笑着說,你們倆人倒也般配。

    我們確實般配。莫上仙從來沒有刻意要求什麼,我愛做什麼,他就喫什麼。土豆酸奶他吃了一個月,我說他點了一個月這道菜,其實那一個月我只做這一道菜,沒什麼原因,那段時間我喜歡做這道菜。

    有一年,我得了一匹很好的緞子。作爲野路子的散仙,莫上仙只能從仙界領到了最下等的料子。我不服氣,做的事情最多,收得妖魔嘴多,憑什麼待遇最差?我上了仙界總部,天天朝着南天門高歌,最後他們受不了我的噪音,給我倆補了一匹好料子。

    我尋思着這料子可以給上仙做一件披風。莫上仙穿披風非常好看,帥氣。他是在最芳華年代成了仙,他的樣子就停留在那個時刻,永遠那麼年輕,朝氣,還帶着孩子般天真眼神。每次他從下界收孤魂野鬼回來,喜歡給我帶一個花環,他說是自己扎的,下界的花太美,讓我也感受人間的花香,花環扎得很粗糙,可我很喜歡。

    作爲回報,我想給他做一件披風,但我手藝也不行,料子裁短了。披風做不成,我想改成袍子,裁袖子的時候,一不小心把袖子戳了一個洞,於是我改成長卦。等成衣的時候,我發現長卦變成了短卦,而且有點短得離譜。

    莫上仙穿上了短卦,露出了八塊腹肌,說了句“涼快”就走了,走了一個月回來,他還穿着那件短卦。我都看不下去了,“脫了吧。”我說。

    “挺好的啊,很涼快,你做的,我喜歡。”

    他笑着說,似乎在開玩笑,我也笑着聽。

    五百年了,我的情緒只有自己能左右,我對時間沒概念。我每天躺着雲中,感受周圍空氣的變化,讓自己的身體隨着氣流起伏,我的心很平靜,平靜到我感覺不到自己的肢體,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

    百年內,也不知道從哪天開始,我輾轉反側。雲似乎不美了,天上的星星也乏味了。關鍵我發現我有時間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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