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重生我真的是惡魔 >第227章、暗潮(24)
    程咬金一幅我不坑,我一點兒也沒有變帥的心思。真真是忒不要臉了。

    “我是無所謂。可惜了!這一拳五千塊。”

    這是不在乎嗎?

    文明笑了笑,剛想說什麼,腦中卻是靈光一閃--這不會是……

    “你是怎麼知道我可能會死神招式的?”文明突然問道。

    “什麼?你還真會?”程咬金吃了一驚,說漏嘴了。

    文明沒有回答就看着他。

    程咬金眼珠子一轉,一點兒也沒爲自己說漏嘴的事擔心,而是更加不要臉道:“你說我是用斬馬劍好,還是用唐刀好?”

    “我可沒有說我會啊。”

    文明說完,盯着程咬金看。

    這意思很明顯--你不說實話,我就不教。

    可是程咬金明顯非常的老油條。他是看明白了文明的意思,卻一點兒也不擔心的道:“可惜了!我不會什會拳皮,這麼多的錢……唉!到底是太平盛世,想當年俺老程窮,販賣私鹽,打死捕快,判了死緩,坐牢三年,要不是恰逢隋煬帝大赦天下,釋放出獄。說不定就死了。”

    “哪兒像現在,太平盛世了,不愁喫不愁穿。有錢白領也不要。唉!難道時代真的變了這麼多?法侶財地,連修煉都不用資源了?”

    尼瑪!這貨在威脅自己。

    文明的眼角直抽抽。

    從剛纔靈光一閃,文明就心血來潮想到一個可能--自己的熟人出手了,上一世的熟人。

    當然,文明也想過有可能是他的敵人。

    不過身爲一名華夏人,他侵略的宇宙是不少,卻沒有滅亡過任何一個華夏文明。

    怎麼說也是自家人,萬千宇宙,成就再是不凡,依然從未忘過他的根,不然他也不會選擇重生了。

    問題是,文明一旦進入東方文明世界,雖然他都選擇去做了朋友,但是他的朋友他不記得有任何一個修有時間法則。

    而且就算修有時間法則,就以他當時迴歸獻祭的力量,也沒一個有這麼強的力量啊!

    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羣分。

    不管是凡人,還是神魔,相同力量的人才可以成爲朋友。文明可以選擇修爲比他低的人,不恥下問,談經論道。

    可是比他強的,是一個也沒有。

    連比自己強的都沒有,又怎麼可能看破自己的獻祭,追溯時間線,還派了一個神過來?

    到底是誰?

    難道自己在穿越東方文明時,有過失憶?

    這不是沒有可能。惡魔嗎,腦子混亂實在是太正常不過了。

    如果按照這個思維去想……

    我去!我不會在思維混亂的時候,幹過什麼了吧?

    這是很有可能的。惡魔全都是一幫腦子裏長肌肉,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主。

    那麼自己當年想幹什麼來着?做人時,心中最深處的渴望……

    (惡魔的願望不用回憶,因爲只有一個--毀滅。)

    還記得當年離開地球時,在演白蛇傳吧。

    自己當年還說,許仙是最佳小白臉,連蛇都敢啪啪。

    這不會成爲自己的渴望了吧?

    想一想,還真有可能。惡魔本身便有擴大人心惡念的本能。

    如果說自己

    失憶後,會不會去啪啪啪……

    沒印象了。都說了失憶後。

    不過,絕對有可能。

    咦?這麼算的話,牛郎、董永其實也是小白臉,也都……

    這些不好說,而且也不用現在的文明擔心,因爲那隻不過是道德層面的問題,而且還是上一世,這一世並沒有做過的。

    白蛇也好,織女與二郎老孃也罷,都不可能察覺到什麼。

    可問題是,文明擔心他在失憶的時候是不是龍傲天了一把,比如跑到紫霄宮,與道祖幹了一場。

    這是很有可能的。

    念頭通達,並不是修仙的專利。魔頭也是一樣。

    不,應該說做魔,念頭通達更重要。不幹翻自己的敵人,這魔道還怎麼昌盛強大。

    而一個華夏人。你問他心目中最強大的神是哪個?

    盤古絕對排第一,可惜開天死了。那麼第二不管是不是道祖,他都絕對是所有華夏人心目中最強之一。

    不巧的是,文明上一世,似乎好像真的很強大。

    日!自己上輩子幹翻了道祖嗎?

    文明眼睛眯了一下,看向程咬金。

    幹翻了道祖,他纔派來這麼個貨?他這是有多看不起他自己啊!

    如果真的是道祖,就是天道聖人到了,文明也不奇怪。

    換句話說……

    文明認真打量着程咬金--在這貨身上……真的是一切都有可能。

    當然,這個可能不是指文明自己真的幹翻道祖,惹的道祖跨越時間線追殺他。

    現在道祖沒有出現,天道聖人也沒有出現,也就證明沒有這回事。

    就是有剛過,道祖想報仇,也不應該派程咬金這貨。

    呵呵……

    這貨畢竟是程咬金啊!

    文明不是智力見長的存在,但是分析一個程咬金還是沒問題的。

    不,其實都不用文明分析,程咬金的人品性格早不知多少人分析個底掉。

    這貨說白了,就是尼瑪一坑。

    狐假虎威,坑你沒商量。

    這麼說吧!這貨往那一站,一句話不用說,便可以坑人了。甚至有時候,就是他自己也沒那麼想過。

    比如他當皇帝,便是坑上位的。他自己都不知道爲什麼。

    當人時,便有這功力了,做了鬼神,再進一步,實在是太正常了。

    尼瑪!差一點兒被坑了。

    程咬金的話總是很容易被人誤會。就像是說唐中一樣。有時候,他並不是那意思,卻擁有着引人那樣想的歧義。

    只不過這貨的運氣太好,意思表達的不對,結果卻是很好。

    或許正是如此,所以他纔會是大唐中有名的福將。擁有着赫赫有名的福運--“利己光環”。

    不是文明自己想明白了,他都沒注意到程咬金身上的光環,利己光環。

    嘶-文明一開始竟然把它看成了神光。真真是看走眼。

    在華夏,這樣的福運最坑。因爲擁有這樣福運的人,不管他幹什麼,都會有一個好結果,哪怕他跳樓,都會恰好有人接住他,怎麼也死不了的存在。

    而一身氣運達到“利己”的程度,就是文明也是第一次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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