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重生我真的是惡魔 >第251章、倆雞蛋下的天條
    收起了法眼,文明的瞳孔回覆正常,那個小物件也回覆了正常,看起來跟普通的東西沒有任何區別。

    文明走過去將它撿了起來,拿在手上細看,是個骨制的雕像。

    而且由於對方使用的似乎是血祭之法,一股子難聞的血腥之味,不僅難聞,更是血跡斑駁的遮住了雕像的樣貌。

    到底是不是鍾馗?

    文明想了想,沒有出去。這雕像身上有着莫名的靈體吸力,他受的了,小女生就不一定了。

    所以文明對着小女生病牀邊的醫護車招招手,直接捲來一包酒精衛生棉,撕開,擦拭了起來。

    這一擦……

    “我了個去!”

    擦這麼個雕像,文明是真的驚到了。

    這玩意簡直是太神奇了。擦一下,變換一個樣子。

    一開始是個男人,文明沒看清,又擦了一下,它就變成了女人。

    如果不是文明已經修了真,知道不是自己大腦混亂,說不定他都要以爲自己眼花了。

    而當文明第三次擦拭,它的樣子又變了。

    變成了蜘蛛形態。

    身體表面多種顏色,步足有4對,分基節、轉節、腿節、膝節、脛節、後跗節、跗節和跗端節(上具爪)。甚至在其步足上覆剛毛。

    這是什麼鬼?橡皮泥嗎?任意變換形態的說。

    文明本體直接趕了過來,接過來,用手一摸,硬的。

    不僅蜘蛛的毛是硬是,就連它嘴上長的兩根尖牙。看上去就極爲鋒利,透露着一股子讓人冰涼的寒意。

    “你還好嗎?”

    門外的小女生靈體沒有進去,她也不敢進去。她聽到文明的聲音,看到文明又打開門進去,她只敢躲的遠遠的,發出小貓兒一樣的嬌弱聲。

    “沒事。我只是奇怪這東西是什麼?”

    文明說着,研究着。

    不是說這樣的雕像就不可以變形,而是這東西這麼變來變去後,文明真心認不出來了。

    他用肉眼去看,本就是爲了分辨這是個什麼東西。可是當它這麼變來變去後。哪怕是以文明的見多識廣也沒有辦法了。

    就像是孫悟空,身穿金甲,頭戴金冠。手舉金箍棒,足踏雲鞋。最重要的是他要有個猴兒樣,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孫悟空了。

    然而他如果變來變去,誰知道他是孫悟空。

    “這東西,你認識嗎?”

    一陣陰風,鬼差進來,文明問道。

    “是‘鬼’嗎?”鬼差一邊看着,一邊研究說道,“日本的鬼與我們的鬼並不相同,或者說是妖怪更準確點,還是一種高級的大妖怪。”

    “妖怪?他們召喚妖怪幹什麼?”文明問道。

    文明不是他們肚中的蛔蟲,也沒有心思去猜謎,正好看到鬼差在這兒,說:“怎麼樣?幫個忙唄?”

    “這……大人,這物什小的真不認識。雖然日本派出過遣唐使,但是神與妖的事。小人位卑低微,所知不多。”

    鬼差解釋道。

    “我知道。”文明笑了笑,說,“你不知道,可下面有人知道。”

    說着,便把聽到的二人對話賣了個乾淨。

    “怎麼樣?把靈魂一抽,還不是問什麼,就回答什麼。”

    是的。文明打的其實是鬼差的能力的主意。

    鬼差不要看身份低微,他們也擁有着其特殊神力。比如拘魂,比如問對方什麼,對方就回答什麼。

    除非對方擁有堅韌的意志力,抗拒得了鬼差拘魂鎖的拘魂,否則真的比吐真劑還要好使。

    “大人,這不行。這是犯天條的!”鬼差聽了文明的主意,立即搖頭,非常堅決的拒絕。

    文明笑了笑,一幅我不會虧待你的表情說:“放心!不會讓你白乾的。有好處的。一個雞蛋怎麼樣?”

    聽到“雞蛋”,鬼差的立場不是那麼堅定了。

    雞蛋可是鬼差的最愛。

    看到鬼差的動搖,文明立即又加碼道:“再來一瓶好酒。”

    鬼差動搖了,卻還是沒有立即答應。

    “喂!你可不要太過分了啊!你知道我沒什麼錢的。”

    鬼差當然知道文明沒什麼錢了。能被程咬金派來的鬼差,絕對是他的心腹。

    既然是心腹,他當然知道程咬金坑光了文明的錢。

    所以他也不會太過分了,正所謂一文錢難倒英雄漢。沒有錢,就買不了雞蛋跟酒。

    唯一的問題是……

    “他們有兩個人。”鬼差說。

    “那麼好吧。兩個雞蛋,不能再多了。”文明讓一步道。

    “好!成交!”

    聽到可以有兩個雞蛋,鬼差笑了。

    天條又算什麼,能有雞蛋重要?

    收穫了兩個雞蛋,他開開心心地去了。

    “媽蛋!原來這貨更喜歡雞蛋啊!早知道就不許酒了。”

    文明後悔的心想:雞蛋,哪怕是煮好的茶葉蛋,也不過才1元。而一瓶酒多少錢?有1元1瓶的嗎?

    “如果我先問問他的喜好就好了。”

    “算了。反正這也比程咬金便宜多了。”

    文明真的很後悔當時給程咬金複製了現代人的記憶。

    如程咬金沒有現代人的記憶,這貨可不會坑自己這麼多。

    別的不說,只要換算一下五千多萬可以買多少糧食,再跟他記憶中的古代物價一對比,他就不敢這麼坑。

    當然了,這事它有弊也有利。

    如果程咬金沒有現代人的記憶,他確實不敢一口氣要這麼多,但是同樣的,他也不會知道石油。

    沒了現代人的記憶,說不定他真的會要求販賣“私鹽”。

    在22世紀,在現代社會,販鹽賣,與古代販鹽賣,它根本不是一碼事好不好。

    在古代賣鹽,那真的是掉銀海中了。

    可在現代賣鹽,就算是乾的再好,也就是個食用鹽批發商。

    再想一想,1元1斤的價格,賣的再多,又能賺多少?

    而且現代人牛叉的很。古代人那是恨不能埋鹽缸中,把自己齁死。現代人卻是在提倡什麼少喫鹽,少喫鹹。

    如果不是給了程咬金現代人的記憶,估計這會兒,他們正商量開鹽巴店呢?

    不!都不用商量,國家絕對是百分百的同意。

    唉!就不知道這樣一來,以後還能不能用倆雞蛋讓他冒犯天條了。

    文明的雙眼閃過金色的光芒。習慣了用搶的,代價付的少,還沒什麼,可要是給多了,是真心不習慣啊!

    特別是明明倆雞蛋就足夠冒天條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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