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那些熱血飛揚的日子(我的極品女老師) >第一千六百九十四章 癲狂失控
    夜幕陰雲,黑暗滾滾,大西洋濱海之間,許多風格怪異的哥特式建築高高聳立,其內軌道交通四通八達,浮華奢靡之中,擁簇出一座充滿浮華奢靡風格的現代化都市。

    這裏是哥譚鎮,一個存在於傳說中的罪惡都市,也正是dc超級英雄蝙蝠俠的故鄉。

    造化殿三千世界之中,dc世界和漫威世界齊名,屬於經典傳奇戰場,論難度僅次於三國演義、變形金剛,同樣是五級巔峯的烈度。當然,哥譚鎮蝙蝠俠的相關劇情,其難度將大幅度降低。

    不過饒是如此,卻沒有一個資深聖選者,敢於小覷dc世界哥譚鎮的相關劇情,從來沒有人,敢在這片土地上,去搞什麼滅世任務來獻祭聖人。

    原因就只有一個:蝙蝠俠布魯斯韋恩,他是最特殊的dc超級英雄。

    蝙蝠俠布魯斯韋恩,出生於哥譚市首席富豪韋恩家族,自幼父母雙亡,從小立志剷除罪惡。他利用幾十年時間遊歷世界,學成一身出神入化的格鬥術,並利用家族財富打造高科技裝備。

    白天,他是無腦富二代、花花公子,但到了晚上,他就是黑暗騎士,身穿蝙蝠衣,四處懲罰邪惡罪犯,且從不輕易殺人,手中絕不沾染無辜之血,屬於道德品質上的完美者。

    由於蝙蝠俠不輕易殺人,因此曾有許多聖選者認爲,君子可以欺之以方,結果落實到真實行動,十次裏有十次,都是徒勞無功的。

    若是運氣不好,蝙蝠俠出手過重,就是不致命,照舊會有極爲昂貴的治病湯藥費,或者被直接關入阿卡姆瘋人院,那就比死,更加可怕十倍了。

    坐落於哥譚城郊的阿卡姆瘋人院中,關着幾乎所有蝙蝠俠系列劇情中的著名反派,比如“小丑”、“毒藤女”、“謎語人”、“雙面人”、“急凍人”、“殺人鱷”、“稻草人”、“女小丑哈莉奎茵”,可謂是標準的全明星陣容,星光燦爛,耀眼奪目。

    聖選者被關進阿卡姆瘋人院,落到這些反派手裏,下場唯有生不如死。

    在dc的世界中,似乎有一條隱藏的潛規則:蝙蝠俠纔是世界氣運最強者,擁有史詩戰場水平的真實幸運術。就是這個只有專家級格鬥專精,武力最多隻與美國隊長不相伯仲的普通凡人,其戰鬥素質與爆發力,勝過絕大多數超人類。

    他似乎永遠都可以料敵先機,能針對不同敵人、不同形勢、不同時間、不同地點,選擇採用最合適的科技裝備。耐力強勁,一天只睡1小時,恢復力強悍堪比金剛狼與死侍,哪怕被打斷脊椎,受重傷沒過幾天,馬上又活蹦亂跳;能算無遺策,因此戰無不勝。

    所以,任憑再是資深的聖選者,都要對蝙蝠老爺退避三舍,進入dc世界冒險,寧可謀殺超人,寧可猥褻神奇女俠,寧可將綠燈俠活捉來切片,或是把海王降服了當成寵物,卻沒人敢太歲頭上動土,跑到哥譚市去殺人放火。

    當然,蝙蝠俠布魯斯韋恩雖然十分bug,異常逆天,但在dc世界中,卻也不是真正天下無敵的,所謂一物降一物,天生大能之人,必有相剋之人——蝙蝠俠也有永遠搞不定的宿敵。

    這個人,當然就是小丑。小丑,屬於純粹的混亂陣營,沒有目標,不講規則,不在於金錢,也不求名利,把爆炸和

    (本章未完,請翻頁)屠殺,當成純粹的個人愛好,而且永不悔改,這就讓誓不殺人,遵守法律的韋恩先生,變得非常爲難愛上壞壞女上司最新章節。

    或許在蝙蝠俠的眼中,小丑或許就是一隻豪豬,萬萬咬不得,若是勉強咬一口,沒準自己的嘴,會先被刺爛。當年,蝙蝠俠與戈登警官等人設計誘捕小丑,反而被其將計就計,害死了蝙蝠俠的前女友瑞秋,並將哥譚市的“光明騎士”檢察官哈維鄧特,誘惑墮落成爲“雙面人”。

    此時,這位綠色頭髮,慘白皮膚,咧着嘴,塗着紅色口紅,穿着紫色衣服的怪人,手中握着一把手槍,正搖頭晃腦站在哥譚市的電視臺前。地上滿地狼藉,肝腦塗地,屍橫遍野,似乎是剛結束完一場慘烈殺戮。

    “哎呀,爲什麼每個人,都要那麼嚴肅弄得我總是要浪費如此多的時間”

    小丑看着滿地屍體,只顧自言自語嘆息,從衣袖中取出一張鬼王joke撲克牌,輕輕擲落地上,然後又取過播音器開始廣播,將他的影像與聲音,傳至哥譚市每一個角落。

    “蝙蝠俠,你聽着,從現在開始,每過24小時,我都會製造一起爆炸事件,將會有許多人,因此而喪命。你若是想阻止我,減少無辜傷亡,就自己去警察局自首。記得,千萬別再玩什麼花樣,否則你定然會更加後悔……”

    說完這些話,小丑掐斷廣播,哈哈狂笑道:“混亂,實在是太美妙了;只有它,才能帶來絕對公平。蝙蝠俠,我等着你來。許久都沒和你較量,真是太寂寞了。”

    話音尚未落盡,卻有一枚狙擊槍子彈,從天外射來,精準無比,劃出一道漂亮的弧線,乾脆利落,砰地射穿了小丑的膝蓋骨。小丑中彈,慘嚎一聲,單膝跪地。

    與此同時,一羣提着扳手鐵棍,周身都穿統一工作服的印刷工人衝將進來,總人數約有二三十人,把中彈的小丑團團圍住。

    小丑雖然中彈,但眼神照舊保持着犀利、桀驁,觀這羣產業工人,如看一羣最卑賤的螻蟻。只見他拔出手槍,對準衆工人,強忍疼痛、厲聲呵斥道:“一羣蠢貨,不想死的,都給我滾開,別逼小丑爺爺動手。”

    按照小丑的常規理念,哥譚鎮的市民,大抵都是些自私自利、愚蠢無知、殘忍無情還善惡不分的東西。尤其這些混在低層的平民,更將蠢字發揚到極致,對邪惡的黑道幫會頂膜禮拜,卻將鋤強扶弱、行俠仗義的蝙蝠俠當作仇人。

    如此蠢貨,就算再多來一萬人,小丑也不會放在心上。

    但是很快,小丑就發現自己是大錯特錯了,這次來包圍自己的工人們,似乎不再是普通的哥譚市民了。

    尋常的哥譚市民,就只有豬狗般的氣勢,而這羣工人人數雖少,但全部都冒出來一股子虎狼之氣,彷彿便是一支訓練有素、身經百戰的精兵,比殺氣,比哥譚鎮的警察部隊更加旺盛。

    工人們毫不理會小丑的威脅,迅速分成四組,躍然奮進,猛烈發動衝鋒,各種棍棒、扳手,沒頭沒腦砸落下來,出手狠毒老練,沒有猶豫,毫無半分心慈手軟。

    “哦,不……”小丑手臂先喫一鐵棒,當即折斷,手槍墜落在地,卻待想用玩偶盒、高電流手套、雪茄炸彈和笑氣毒液,來對付衆工人,以求反敗爲勝。沒想到在工人中間,邁步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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