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玩家兇猛 >第九百八十七章 崇拜
    幾乎在拉蒙特站起的瞬間,所有玩家都感覺到一股龐大壓力鋪面而來,

    他的腳下莫名生成一陣狂風,掀飛了地上厚厚一層塵土,

    長明燭火飄搖不定,地面磚石嗡嗡震顫,整座祭祀場彷彿都因他的憤怒而顫動。

    霍恩哈姆臉上露出凝重神色,丁真嗣滿臉不可思議,

    顯然這位拉蒙特的同伴早已衰亡死去,自己在少飲少食、無人陪伴的孤苦環境下,待了五十年之久,

    持續遭到吸收魔法環境折磨,

    身軀狀況,恐怕虛弱惡劣到了極點。

    在這種情況下,對方竟然還能保持這種程度的氣勢,

    難以想象如果是全盛狀態下,他會有多麼強大。

    大衛等人面露凝重,只有安博裏臉上露出了興奮神情。

    哪怕隔着一段距離,她都能感應到拉蒙特盔甲下方的熾烈戰意。

    恢弘神聖而又死寂冷清的祭祀場,

    燃燒着火焰的長劍,

    孤獨衰老,陷入遲暮的戰士,

    如果換個場合,她估計已經衝上去開砍了,將雙方所有敵意與憤怒,在刀劍的肆意碰撞中昇華。

    “等一等,”

    面對壓力,李昂連忙擺了擺手,說道:“當我們進入地宮時,肯已經喪失了所有理智,成爲了坐在血海屍山之上的怪物。

    我想就算是你,也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兄弟,變成那副模樣吧。”

    身着紅色鎧甲的拉蒙特,彷彿沒有聽到李昂的話語一般,一步步緩慢踏來,

    每向前一步,都會在堅固的石磚上留下清晰腳印。

    迎面而來的壓力越來越重,李昂表情一沉,從夔牛機甲手中奪過所羅門與德麗莎的屍體,義正言辭地喝道:“你不要過來啊!

    你再靠近,我就要毀壞你同伴的屍體了!”

    ??!

    李昂旁邊的同伴紛紛側目看來,眼眸中盡是震驚。

    拉蒙特的腳步爲之一僵,竟然落在地上,沒有走上前來。

    “哼哼哼嘿嘿嘿,”

    龍頭面罩下傳出了陰惻惻的詭譎笑聲,李昂用一種文藝作品當中常見的陰險下作反派的語氣,陰邪笑道:“你很在意自己的同伴吧,

    嗯?

    大家一起闖過了無數艱難險阻,造就了無數傳奇故事,是彼此最爲重要的家人。

    我想,你也不希望看到自己同伴的遺體,因爲自己的衝動,而被我毀壞吧。”

    ???

    除了柳無怠之外,其餘玩家的目光,變得更加奇怪了起來。

    不是,大哥,你這語氣怎麼聽起來這麼像死到臨頭還在負隅頑抗的反派壞人啊?

    拿正面角色同伴的屍體作爲威脅,可真有你的。

    李昂並沒有在意其他玩家精彩的表情,似乎是爲了增強自己話語的說服力,他手掌一翻,自鈉戒當中取出兩把碩大鋼鋸,

    懸停在所羅門與德麗莎的頭頂上方,似落非落。

    “你!”

    拉蒙特似乎也被李昂的無恥下作所震驚,手掌攥緊長劍,低沉沙啞喝道:“你想怎麼樣?”

    “只是想讓你冷靜一下而已。”

    李昂收起了陰邪語氣,將鋼鋸重新收回鈉戒,淡淡說道:“我們和其他勇者不一樣,不在乎什麼功名利祿,也不在乎什麼改變世界。

    我們只想要回家。”

    “回家?”

    拉蒙特頭顱微垂,“你們是從異界墜落下來的外域者麼。

    呵呵,回家,

    已經沒有什麼家了...”

    李昂敏銳地捕捉到了拉蒙特語氣當中的低沉,一條眉梢,追問道:“什麼意思?”

    拉蒙特沒有直接回答李昂的提問,擡起頭來,沙啞說道:“你們看過了德麗莎的日記了吧。”

    “看了一部分,”

    李昂說道:“日記的前半部分記錄了德麗莎作爲修女的經歷,

    但在她再次觸發天啓,產生有關於女神的幻覺之後,日記的記述就變得模糊不清起來,

    特別是後半部分,出現了大量的缺漏與人爲損毀。

    從損毀痕跡來看,應該是她自己破壞的。”

    “...”

    拉蒙特沉默了一下,語氣低沉道:“其實一開始,我們所有人都不知道德麗莎看到的幻覺到底是什麼,她也從來不肯告訴我們。

    直到後來,我們第一次攻破了所有地宮,完成了歷史上從未有人實現的成就,

    她爲了說服肯留在山腳下,才告訴了我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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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她看到的幻覺裏,我們的世界,並不是一個完整獨立的世界,只是一個,盒子。”

    李昂眉頭微皺,“盒子?”

    “不知道你有沒有養過寵物。在我的故鄉,那裏的螞蟻體積較大,性格溫和,壽命相對綿長,因此常被兒童拿來當做寵物飼養。”

    拉蒙特沙啞說道:“我們會把一羣螞蟻放在玻璃板或者石板拼接製造的大盒子當中,在裏面鋪上泥土,石塊,苔蘚,枯木,

    導入水源,種植菌菇。

    螞蟻會在那個箱子裏生存的很好,它們繁衍後代,建立蟻穴,小心照料菌菇,作爲族羣的食物來源。

    我們會把蟻羣中最大、最強壯的那隻兵蟻,作爲獨一無二的寵物,

    拿它來與其他孩童飼養的兵蟻,放在盒子中,撒上蜜糖,讓它們進行廝殺戰鬥。

    由於兵蟻被飼養得很好,甲冑堅固,力氣龐大,因此鏖戰死鬥起來也格外激烈、持久、耐看,

    兵蟻戰鬥的勝者,不僅可以得到敗者的螞蟻,還能得到額外的彩頭——比如在孩童之間格外流行的零食或者玩具。

    這實際上也是我們飼養螞蟻的主要原因。

    如果飼養蟻羣的小孩格外細心,平衡所有生存要素,

    箱子裏的螞蟻族羣甚至能活過十年、二十年,乃至傳給下一代的家中幼子,繼續養着這些有趣的生物。

    這一風俗在我的故鄉擁有許多年曆史,以至於產生了獨特的職業——一些成年人會專門在各地尋找合適的螞蟻種類,專門飼養,向貴族或者中產家庭的孩童,

    兜售格外強壯的蟻后或者兵蟻。”

    拉蒙特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回憶當中,語氣逐漸變得平和冷淡,“如果說,飼養螞蟻的孩童,其家庭格外富有,能夠建造起巨大的玻璃箱,那麼他還能觀測到一些更有趣的東西——

    那個種類的螞蟻,通過觸鬚碰撞、交換信息素來實現交流,

    族羣中的螞蟻數量越多,則整個族羣的‘智力’也就越高,

    甚至於,它們會意識到飼養者的存在,並且對飼養者,產生一種可以被稱得上是‘崇拜’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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