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女神的絕品狂龍 >第1394章 胡滅唐的書法
    我輕輕的來了,殺了個人後又輕輕地走了,揮揮手不帶走一絲雲彩。

    盯着窗外懸掛在天邊的明月,賀蘭小新的腦海中忽然浮上了這句話。

    接着她就自嘲的笑了下,低頭喃喃罵道:“傻缺。”

    “罵誰傻缺呢?”

    有人在窗外淡淡地問道,語氣帶有明顯的不悅。

    “唉,二叔,你們這些高手能不能像個正常人那樣,出現時讓人知道啊?一個個神出鬼沒的,人家早晚會被你們給嚇出心臟病來。”

    賀蘭小新嘆了口氣,擡頭看着已經坐在窗臺上的胡滅唐,悠悠地說:“我當然是在罵我自己了。”

    胡滅唐現在的坐姿,與那會兒楊逍坐着的姿勢,幾乎是完全一樣。

    只是倆人面對的方向不同。

    楊逍是四十五度角擡頭時,能看到月亮。

    老胡擡頭時只是單純的擡頭,或者說是想彰顯他的高人風度罷了。

    不過很明顯,楊逍在擡頭看着月亮時,臉上會浮上一層神聖的光輝。

    老胡則是背對着月光,整張臉都藏在陰影中,看上去有些詭異。

    在賀蘭小新看來,一老一少這兩個男人,都是當世沒人能比的帥哥。

    只是楊逍會給人一種驚豔,但老胡只會讓人覺得他心思齷齪。

    啪噠一聲,點上一顆煙後,老胡才微微側臉看着賀蘭小新:“爲什麼要罵你自己呢?”

    “因爲剛纔我想到一句特別矯情的話,所以就覺得自己是傻缺了。”

    賀蘭小新實話實說,再次自嘲的笑了下:“呵呵,二叔,您認識剛纔那個人吧?”

    “哪個?”

    胡滅唐眼皮子擡了下,從躺在地上的那具屍體上掃過:“你是說殺她的那個人麼?嗯,我算是認識她吧。”

    “認識就是認識,爲什麼要說算是呢?”

    “別廢話,收拾下東西,我們走。”

    胡滅唐和菩薩蠻說話時,還很注意保持他應有的君子風度,可爲什麼在和新姐這個自己人說話時,卻毫不客氣呢?

    賀蘭小新如果知道這個問題,她肯定會好好考慮下這是爲什麼了。

    她在這兒住了十幾天,其實也沒什麼好收拾的。

    所用的一切日用品啊,衣服鞋襪,甚至還有兩包姨媽巾,都是老胡早就給她準備好的。

    她在離開時,只需換上一身衣服就好了。

    走下樓梯時,她又跑了回來。

    到揹着雙手站在木樓前,做出犀牛望月動作盡顯其高手風範的老胡,聽到她咣咣又回去的腳步後,微微皺了下眉頭。

    等賀蘭小新出來後,他才邁步前行,頭也不回的問道:“又回去做什麼了?”

    “拿了個東西。”

    賀蘭小新說着,擡手在眼前晃了下。

    那個東西立即發出嘩啦的聲響。

    是一張紙。

    胡滅唐回頭看去,笑了。

    再高的高人,也會喜歡被人拍馬屁,被人崇拜的。

    尤其做這些的人,還是出身豪門的賀蘭小新。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老胡喜歡上了揮毫練字。

    這就是個執著的人,一旦對某件事感興趣後,就會全身心的投入。

    如若不然,他也不會成爲當今天下第一高手儘管天賦這東西很重要。

    老胡愛上練字後,也是這樣。

    平時只要閒下來,一天除了喫飯睡覺之外,他基本都會站在桌前練字,就連阿蓮娜正常的婦女需要都不理睬。

    就這樣苦練了三五年後,某日秦玉關帶着他幾個老婆去老胡家做客時,他就像久盼甘露的禾苗那樣,話沒說上三句,就拉着老秦去了書房。

    用了不到半分鐘,以據說是王羲之用過的硯臺,顏真卿後人所生產的狼毫,在薛濤都稱讚過的洛陽紙上,龍飛鳳舞的寫下了四個大字:“高山流水。”

    然後,就像期待主人喂根骨頭的小京巴那樣,可憐巴巴的看着老秦。

    希望老秦能爲他的字,而傾倒。

    據說,老秦當時左腿弓,右腿蹬,左手如探囊取物,右手如懷抱嬰兒拿着那副字,仔細審視了足足五分鐘,才微微閉上眼,嘴巴不住砸吧着,貌似品嚐十年佳釀的酒鬼那樣,用他獨特的男低音說:“這字,要比屎殼郎爬的強了不止一倍啊。”

    那次要不是阿蓮娜等人拉着,估計老胡倆人得打出真火來。

    來自老秦的殘酷打擊,並沒有讓老胡心灰。

    他堅信老秦是個睜眼瞎。

    要麼就是嫉妒他,能寫出一筆堪比王右軍的字,顯得老秦特別無能,這才故意昧着良心的說話。

    受挫後,老胡反而是越加喜愛練字了。

    幾乎是到了癡迷的地步,可以不喫飯不睡覺不喝水,甚至都可以沒有女人了。

    老胡這樣努力,只爲能有一天,他能把他一副在某拍賣會上拍出天價的字,狠狠砸在老秦的臉上後,再撕碎。

    他知道老秦除了酷愛美女之外,就只愛錢了。

    甚至有人曾經親眼看到老秦在喝醉了發酒瘋時,指着他那幫千嬌百媚的老婆,嚎啕大哭,說他現在虧本批發美少婦,每個只需兩萬塊,誰若一次性全打包買走的話呢,可以打八五折

    一個人得窮到,或者說是愛錢愛到何種地步,纔會說出這種絕情的話來呢?

    老胡懶得去管。

    反正他只要知道老秦是相當愛錢的就行。

    當着老秦的面,把價值鉅萬的字給撕掉,那肯定是比殺了他,還要讓老胡解恨的。

    就爲了這個偉大的目標,所以老胡纔在“陪伴”賀蘭小新時,每天堅持不懈的練字。

    每當練字之前,老胡都得沐浴更衣,淨手燃香,站在書桌前閉目很久後,纔會雙目一張,用他那隻可能更適合殺人的右手,一把抓起毛筆,筆走龍蛇,一氣呵成。

    這些天來,他足足寫了上千副作品。

    “這幅作品,帶有不食人間煙火氣息的飄逸。”

    這是老胡特意拿了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給小御姐看時,故意隱瞞作者是誰,只希望她在仔細看過作品後,才說出的心裏話。

    老胡當然暗中大喜了。

    瞬間就覺得賀蘭小新可愛了一萬倍的老胡,還沒等故作矜持的咳嗽一聲,點名他就是這副字的作者呢,她又說話了:“直白的來說呢,就是寫這副字的人,肯定是個百分百的傻缺。根本不懂得什麼叫書法。估計他在寫這副字時,腦子裏是裝滿了大糞。唯有這樣,他寫出來的字,纔不是人寫的。純粹就是個、咳,二叔,你家有熨斗嗎?我的衣服有些皺,需要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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