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大虞奇俠傳 >第兩百一十二章奏章十例
    冬月初四,洞真子又來找林泉,說是赤霄派已經來人了,不知道林泉什麼時候有空,林泉說他要等初十的沐假,纔有時間。

    洞真子自然說好,告訴林泉,如今他們就在京城的純陽觀之中等着。

    林泉讓洞真子先回去,自己到時候要去,會告訴他。

    初五下午,林泉就被召見,到了賢妃所在的含貞宮。

    林泉行禮之後,賢妃對着林泉說“林泉,洞真子找你去純陽觀,你準備如何解決他們赤霄的事情。”

    “啓稟娘娘,小臣本不應該代庖此事,奈何洞真子道長,和小臣有親戚關係,小臣也沒有辦法,還請娘娘恕罪。”

    “這件事,讓你出面也好,本宮沒有責怪你的意思,只是林泉,希望這件事之後,洞真子能好好掌管赤霄,不要在鬧出這些笑話,讓他人看笑話了。”

    林泉說是,自己一定會轉告洞真子,讓洞真子不會再犯這個錯誤。

    林泉這話音才落,一個內臣就到了宮外,求見賢妃,賢妃讓內臣進來之後,得知是聖人召見林泉,這個內臣前去崇文館,得知林泉到了此處,於是就前來這裏。

    賢妃對着林泉說“既然聖人召你,那麼你就先去吧。”

    林泉離開之後,到了齋,見聖人怒氣衝衝的樣子,心想自己沒有什麼地方得罪聖人吧。

    聖人見林泉到來,對着林泉勉強一笑,讓林泉坐下。

    “聖人,不知道憂心何事”

    “林泉,你看看這些公文,真是氣死朕了。”

    聖人將公文給丟在地上,林泉看了一看,明白聖人生氣什麼,這些公文都駢四儷六的,基本廢話一大堆。

    聖人對着林泉說“朝廷自從高皇帝時候,就已經下令了,嚴禁華麗,而這些大臣,總是不聽,林泉,朕且要你,爲公文立下規矩,讓百官從今以後,不要如此了。”

    林泉思索了一個時辰,這纔對聖人說了,關於奏章公文的一些要求。

    第一點,忌晦澀。

    林泉說,如今有些讀書人,寫文的時候,就喜歡用偏僻的典故,或是令造新典,這用來寫文章倒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用來寫奏章,那麼就讓聖人爲難了。

    林泉在陳朝的時候,此風最盛,當時文人誇耀學問,就喜歡用生僻之典,讓陳朝皇帝看的十分頭疼。比如說某個大臣,皇帝允許一個官員秋天後入京來見自己,但是寫批文的翰林學士非要做一個“當俟蕭蕭之候,爰堪靡靡之行。”

    這幾個字傳出之後,被傳坐笑談,而到了如今國朝,五六百年後,還有官員犯錯。

    第二點忌粗心。

    林泉說,如今寫公文的人,有些學問不好,寫的內容就很粗糙,這樣就給了很多人空子。林泉對於這個太熟悉了,師爺這些人靠着公文上這個模糊來活人命或者害人命的。

    林泉提到這裏,舉了一個例子,有一羣強盜入門殺人搶劫之後,被抓獲了。他們的親戚就拿錢給官員,那個官員收了錢之後,就把卷宗上面“盜供糾衆自大門入”的大字改成犬字。

    於是本來罪重的明目張膽,最後到了後面,成爲小偷小摸,這罪名就減輕了。

    這是活命的,還有害人命的,魏朝的時候,有人被屈打成招,寫的是二十人,最後縣官因爲舊恨,將二變成五,這樣就多陷害了三十人。

    第三點忌模糊

    林泉說,如今公文,因爲引經據典太多,容易讓內容模糊起來。這麼說也可以,那麼說也可以。這樣就讓一些奸小,鑽了空子。

    比如宋朝的時候,有個大官,喜歡責罰人,有事沒事就杖部下,宋帝看不過去了,於是讓大官的屬下監督這個大官,凡是杖了十杖以上,就要上報給宋帝。

    結果這個大官,每每就打這個屬下七八杖,不超過十杖,這個屬下真是有苦難言。

    聖人聽到這裏,對着林泉說“此事不得不慎重,奸邪小人,就是這麼亂了朕的江山。”

    聖人說完,讓林泉繼續,林泉也繼續了。

    第四點,就是忌生硬。

    任何文章都忌諱生硬,雖然百官是下,聖人是上,但是聖人的回折若是太過生硬,會讓臣下不舒服。雖然臣下不敢說什麼,但是心裏總是有怨氣。

    若是臣下用生硬的話回稟聖人,那麼聖人自然會龍顏大怒。所以這公文不應該太過生硬。

    第五忌模仿。

    林泉說從宋朝開始,歷代翰林擬的詔令,基本就是刪刪改改舊文,依樣畫葫蘆。而朝臣奏事公文,也是一樣的陳詞濫調。這當然是爲了圖方便,但是林泉認爲,這樣下去的話,其實對人的文采有害。雖然寫新的公文,需要時間,但是這用心寫了,心思就越靈活。

    若是了省事圖方便,那麼習慣之後,就會懶惰,那麼文思就會越來越遲鈍,最後寫不了文章。

    第六就是聖人說的,忌冗長。

    冗長雖然能炫耀文筆,讓懂文章的人看了賞心悅目,但是聖人每日日理萬機,要處理的奏章不下千篇,若是人人都這麼冗長,聖人豈不是沒有休息的時候。

    林泉說了,以後文章字數應該在六百字左右,不得再由什麼長諫之類的。這樣聖人批閱快,而朝臣也省去麻煩。

    林泉也說了,仁皇帝御批太長,太過勞累,這才早早乘龍而去。

    聖人點點頭,讓太監在一旁記錄下來。

    林泉是第七點就是忌盲從。

    這翰林學士,那是讀書人的佼佼者,自然能夠明事理,懂規矩,若是聖人詔書之中有什麼不對的,應該指正出來,而不是一味迎合。

    而百官的書啓師爺,也應該多多提醒蓮主,什麼事應該上奏,什麼事不要上奏。哪些應該多說,哪些應該少說。而不能明知道公文有問題,卻不開口。

    於此相對的就是第八點,忌自負。

    這翰林學士和書啓師爺,有些自己認爲自己學問無雙,寫好的東西,就不願意改了,這就不好了,所謂虛心竹有低頭葉,若是過於自負的話,公文之間的就會有自己所舉例的錯誤。

    第九點,林泉說是忌疏失。

    這一點林泉是有感而發,如今虞朝官員,多是勳貴,他們一點都不懂如何治理,基本就是素位屍餐,對於外界的事情一點都不知情。

    書啓師爺寫好公文之後,他們就也不看看,檢查一下,是否有這件事,或者有什麼有重要的事情還沒有稟告,就這麼隨隨便便蓋上印章了。

    他們不稟告,而聖人遠在深宮之中,自然不可能知道了。

    第十點就是與之相對的,就是忌惶恐。

    有些公文裏面寫的內容根本無足輕重,有些還要故意詢問聖人身體是否安好,擔心自己問候不到,被聖人責怪,這種毫無意義的摺子,遞上來之後,聖人批閱了,又浪費時間,不批閱,又擔心臣下想東想西,再次寫奏章來問。

    第十一,忌賣弄。

    這個賣弄不是賣弄學問,而是將一些機密的事情給無意之中泄露了,比如說魏朝的時候,有一個人造反,朝廷一個翰林寫文章討伐,這文章寫得很好,但是在文章行文之間,將朝廷大軍動向給泄露了,最後導致魏軍大敗。

    第十二就是忌諱錯漏。

    這一點林泉沒有多說,就是將沒有將聖人定格換行,或者稱呼錯誤,這都是小事,但是這些小事最容易被責罰,林泉這也是想着補充說的。

    林泉說完這十二點,又要想想了,他這也是臨時想到什麼說什麼,他補充了一下,十一點那個賣弄,還可以是泄露機密。

    不過這不是從文章本身出發,而是從翰林和書啓師爺他們開始,他們起草奏文,第一時間知道消息,若是不能保密的話,那麼就會釀成大禍。

    林泉繼續補充,他想到了忌浮誇,如今官員爲了政績,寫的文章,常常誇大其事,用此來晉升,這個矇蔽聖人的舉動,一定要制止。否則會混淆賢愚,龍蛇難分。

    接下來就是忌諱失當,這主要是針對詔誥的,這些詔誥會記載到實錄當中,流傳千古,因此應該慎之又慎,如同聖人前面說的,言語,君子之樞機。

    最後就是忌諱偏頗,這有些官員私下有私仇,於是就利用公文來攻訐對方,或是誇大其罪,或是輕小其功,這都是不應該的。

    林泉說完,對着聖人說,他想到的就是這麼多,聖人讓太監將立下的條目給林泉看,林泉刪減之後,定爲十條,呈給聖人。

    聖人御覽之後,蓋上印章,對着林泉說“從此公文奏章,皆按此十例而定,初違罰祿三月,再違罰祿三年,三違罷。”

    林泉說聖人英明,他自己都沒有想到自己,自己提出來的這個建議,會被聖人採納,林泉知道,這十條頒佈出去之後,自己肯定要被彈劾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上朝之後,聖人讓太監宣讀之後,頓時引起軒然大波,不少言官反對,認爲文章乃是才思所集,不可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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