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宿主 >第三十二節 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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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事隨口吩咐站在旁邊的兩名侍衛,擡手指了一下天浩:“你們按緊他的肩膀不要動,這次我來。這小子看着就是個不耐疼的,等會兒叫起來說不定會把房頂都震塌,還會當場尿溼了褲子。”

    永遠沒有絕對的公平,任何時代都不會缺少享受家族和長輩福祉的公子哥。靠着別人照顧得到百人首之職的傢伙經常會在這裏出現。他們當中大多數無法熬過烙鐵這一關,必須同時上去好幾個人將他們死死按在地上,在痛苦淒厲的慘叫聲中完成身份行刑。

    天浩安定地凝立着,火光在他身後映照出搖曳不定的高大陰影:“用不着那麼麻煩。把烙鐵給我,我自己來。”

    管事覺得自己一定是耳朵出了問題。他很驚訝,不太確定地問:“你說什麼?”

    “我說,我自己來。”天浩重複了一遍。

    周圍頓時響起一片倒吸涼氣的“噝噝”聲,就連坐在牆邊木凳上已經接受過烙印的那些人也紛紛站起,走過來,用驚異不定的目光打量着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小子。

    這種時候說再多言語都不如實際行動更有說服力。

    天浩大步走到火塘前,拿起一隻插在火中保持高溫的烙鐵。掌面通紅,圓形外框中間是一隻粗大的斜向牛角。感受近在咫尺從滾燙金屬表面噴涌而來的高溫,他第一次對野蠻人的悍勇產生了深刻理解。

    這是深深刻在骨子和血脈深處的特質。

    衆目睽睽之下,燒紅的烙鐵調轉方向,準確按在天浩左臂上端。皮肉瞬間燙熟,煙霧混合着濃烈焦糊衝擊着旁觀者的視覺與嗅覺。天浩嘴脣緊抿,微微顫動的面頰表明他正用力咬住牙齒。但自始至終,他沒有發出半點動靜,哪怕是一點點模糊的鼻音。

    房間裏一片死寂,所有人臉上都有些變色,即便是管事與侍衛這種見慣了烙印身份過程的人也不例外。他們很清楚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痛苦,尤其是滾燙烙鐵與身體剛接觸的時候,持續十秒鐘以上的痛苦真的很難忍受。若是換了承受能力差的人,足以讓他們神經崩潰。

    這個年輕人竟然在不需要任何幫助和輔助的情況下,自己完成了身份烙印。

    管事眼睛裏的驚異正在散去,之前的鄙夷和譏諷早已無影無蹤。他下意識低頭看了一眼手裏的獸皮花名冊,發出前所未有充滿敬意的莊重語音。

    “磐石寨,新晉百人首天浩,禮成。”

    皮袍斜搭在肩膀上,神情自若的天浩轉身朝着大門方向走去。無數熱切崇拜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伴隨着一陣陣驚歎。

    “這傢伙真厲害,他根本沒要別人幫忙啊!”

    “好漢子,這纔是咱們牛族的男人。”

    “磐石寨?天浩?我得回去打聽打聽,看看他婚配了沒有。”

    走到外面,天浩冷得打了個寒噤,連忙縮着腦袋穿好皮袍。

    裝逼是一種境界。

    以細胞形態在培養艙里長時間存活,必須付出很多在普通人看來無法承受的代價。寄生雖然成功,宿主卻不是天浩理想中的目標。他有些感慨,爲什麼剛剛脫出培養艙的自己沒有遇到牛銅或者巫源?如此一來,在這個陌生世界的起點就會變得很高,很多事情也容易得多。

    全面控制並佔領了宿主身體,對神經中樞的調控也同時進行。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局部身體的神經末梢可以通過封阻血液的方式進行短時阻斷,達到暫時性麻木狀態。

    這樣的一塊皮肉,不要說是區區燙傷,就算直接用刀子將整塊肌肉割下來,天浩也不會感到疼痛。但這種情況不會持續太久,最多半小時就必須把阻斷的神經末梢復原,否則會造成局部面積區域性壞死。

    一個勇敢者的形象,這是在野蠻世界生存的倚仗之一。

    ……

    第三天中午,天浩在城主府見到了雷牛族族長牛偉邦。

    這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男人。黑色長髮經過特殊修剪,剃去兩側部分,只留下中間寬約十釐米的一條。不知道是用什麼顏料將頭髮染成了鐵灰色,長長的一直拖到後腰,很有些文明時代嬉皮士的味道。

    他神色嚴峻,腰身結實。薄薄的無袖布衫穿在身上,賁張的胸肌被緊繃着高高鼓起。在整個族羣內部,他是真正意義上,無人質疑其權力的王者。

    “磐石寨的小子,我聽說了你的事情。”身材壯實的雷牛族長斜靠在牀榻上,精明的目光牢牢鎖定半跪在五米外的天浩:“箭術比賽結束了,你的法子很管用,我們贏了。”

    不等天浩回答,牛偉邦繼續發出冷漠鄙夷的諷刺聲音:“你是不是覺得很得意?是不是覺得我應該給你豐厚的賞賜?牛銅那個混蛋就是這麼說的。你爲他治傷,他在我面前可是替你說了很多好話,就差沒把你誇成一朵花……呵呵,三比兩勝,血鷹部的人輸得不情不願,他們一直在說我們耍詐,要按照最公平的方式比拼,重來一次。”

    天浩保持着單膝半跪的姿勢。他不明白牛偉邦的態度,也不知道對方那種冷意究竟從何而來。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這位雷牛部的族長對自己沒什麼好感。

    “贏了就是贏了,手段不重要。重新再比也不是不行,但必須按照族長殿下您的意思,明年再來。”天浩只能按照自己掌握那點不多的信息,小心揣測着部落族長的獨特思維。

    牛偉邦嗓音開始變得低沉起來:“我只提醒你一次:你可以叫我雷牛王殿下,也可以直接稱呼我殿下。本王不喜歡“族長”這個稱謂。”

    天浩把頭低了下去:“如您所願,殿下。”

    牛偉邦瞥了他一眼,隨手拿起擺在旁邊矮桌上的獸皮文書,反手將其甩出,輕飄飄地落在天浩面前:“這是你送來的文書。明年上繳百分之八十的糧食,另外還有三千頭鹿的貢品。哼!區區磐石寨,三百人不到的小寨子,你們哪兒來這麼多的貢品?欺君之罪,那可是要殺頭的!”

    天浩絲毫沒有辯解,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平靜:“這是頭領的意思,與我無關。”

    這話讓牛偉邦感覺很是詫異。他微微皺起眉頭,繼續按照之前的說話語氣發出譏諷:“看來磐石寨這個頭領是個沒腦子的傢伙,你顯然不是他的親信,也沒有站在他那邊。”

    “我們今年繳納了所有收穫的百分之七十,寨子裏的存糧根本不夠喫。下雪的時候,寨子裏就開始殺人。老人、孩子、女人……如果明年按照百分之八十的份額繼續繳糧,寨子裏恐怕沒人能活下來。”天浩用冷靜的語調闡述事實。

    牛偉邦眼底透出一絲冷意:“你在質疑你們寨子頭領的權威?”

    天浩注視着面前那塊淺灰色的堅硬地面:“我沒有違抗他的命令,我帶來了沒有刪改過的文書,敬奉在大王面前。”

    牛偉邦從中聽出了一些別樣意思:“這麼說,你們寨子的確弄到了不少獵物,真能拿出三千頭鹿的貢品?”

    “是的。”天浩用平實無奇的語調敘述了那場圍獵。他着重於數據,尤其是在磐石寨數量不多村民與多達數萬龐大巨角鹿羣的對比上,清晰到令人感到震驚。

    “我們把大羣野鹿逼進山谷摔死。太多了,根本沒法點清,可能有四千,也可能是五千。所以我們可以拿出三千頭鹿的貢品,這的確是真的。如果大王您不信,可以讓人跟我回磐石寨,一看便知。”

    說這些話的時候,天浩一直低着頭。他努力扮演一個服從命令的卑微者角色。

    牛偉邦冷漠的神情略微產生了變化,呼吸也變得悠長:“你們寨子頭領是個有心的人。這份貢品,本王笑納了。”

    上位者最喜歡的就是忠誠下屬。有沒有能力不重要,只要聽話,堅決服從命令就行。

    聽到這裏,天浩連忙擡起頭,說話速度也比剛纔快了一些:“還請殿下儘快派人到我們寨子把貢品運回來。”

    這要求在牛偉邦看來並不過分:“磐石寨人少,距離本王居城路途遙遠,把三千頭鹿運過來的確很困難。也罷,這件事情暫時這樣,現在雪深路滑,運輸不便,你回去轉告你們頭領,讓他把鹿肉準備好,等到明年雪消融化,本王再派人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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