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你是我的草莓蛋糕 >chapter3
    季铮酒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很久没有喝过这么多酒了,此时头疼得不行,他捂着脑袋掀开毛毯坐起来,勉强睁开眼睛,和毛毯上那只绿油油呲牙咧嘴的小恐龙打了个对眼,而他头底下枕着的,则是一只肥成肉球的粉红小猪抱枕。

    季铮:

    他确定他家里没有这么富有童趣的东西。

    “混蛋,混蛋”

    “季铮,混蛋”

    季铮茫然地站起来,他循声看去,池以歌正顺着楼梯走下来,她手里拿着只长脖子长腿的玩偶鸡,这只鸡的脑袋上还别这个老大的蝴蝶结,池以歌低着头对那只鸡絮絮叨叨地讲,“你也觉得吧,他眼下黑青。面色黯淡无光,一看就是肾不好的面相,没准现在还肾虚。”

    那只复读鸡机械地重复着她的最后两个字“肾虚,肾虚。”

    季铮:

    季铮暗暗磨了磨牙,他觉得他早晚有一天得让她知道,他的肾到底有没有问题。

    池以歌逗够了手里那只复读鸡,她一抬头,眼神就与季铮交汇在一起,两人对视了几秒,池以歌就先撇开了视线,“醒了要不要过来吃点东西”

    她心里清楚,以季铮的个性,这种时候就应该自觉地从她店里出去,然而也不晓得他昨晚喝的酒里是不是给人加了迷魂药,让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应了声“要”。

    池以歌:

    可她锅里炖的粥只有她一人份的

    季铮整理了一下衣服上压出的褶皱,他状似有礼地询问:“可以借用一下洗手间吗”

    季铮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池以歌已经坐在桌边享用她的早餐了。

    她给自己做了一道生滚鱼片粥,鱼肉晶莹剔透,每一片都被切得薄如蝉翼,静静地卧在被炖得软糯的大米粥上,池以歌还往里边加了香菇和切得碎碎的火腿丝,她只用了最简单的油盐调味,把食材的鲜香发挥得淋漓尽致。

    鱼片粥刚从砂锅里盛起来,还蒸腾着热气,香味儿不安分地溜进季铮鼻尖,勾引着他的味蕾。

    季铮大步走过去,坐在池以歌对面的位子,复读鸡被池以歌摆在了小桌上,正对着季铮,拿它那双小黑豆眼和季铮大眼瞪小眼。

    季铮的手指轻微动了一下,复读鸡“肾虚,肾虚”的声音开始在他脑子里单曲循环。

    他深吸一口气,克制着把那只复读机拎去垫桌脚的冲动,垂首看了看桌面。

    在他这边的桌上孤零零地躺着一袋未拆封的全麦面包。

    季铮:他的粥呢那碗香喷喷热乎乎的粥呢

    他记得季朗昨天回去的路上还跟他炫耀被池以歌投喂了可美味的玉米卷来着

    池以歌拨动着粥面上浮着的葱花,显然没有要从她的碗里分出一勺给季铮的意思。

    季铮组织了一下语言,“多谢你昨天照顾季朗,没让他到处乱跑。”

    池以歌耸了耸肩,“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季铮的目光停留在她的黑眼圈上,顿了顿,道:“你似乎精神欠佳。”

    池以歌道:“正常,要是有个醉鬼半夜敲门,把你从梦里弄醒,你现在的心情也不好好到哪里去的。”

    季铮:“抱歉。”

    池以歌专心对付她碗里香喷喷的粥,自动回避了他喝醉酒之后为什么好好的家不回,而非要跑到她这里来这个问题。

    昨天晚上安顿完季铮,她以为自己后半夜会彻夜无眠,但实际上,她睡得很好,一夜无梦躺到了大天明。

    她跟季铮之间那点事,真要说起来,算是小说里最常见的青春期爱情故事。

    只不过那些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人公应该一路顺顺利利地从校服走向婚纱,而她和季铮,却像许多校园情侣那样,在毕业季灰溜溜地迈进了分手。

    季铮高中的时候桀骜不驯,池以歌恨不得套根绳子在他脖子上,省得他那天掘个坑把自己埋进去了,还屁颠颠地自个儿往上撒把土,但照着昨天他家小孩儿的说法,季铮这六年简直像是换了个人,如今混得人模狗样的,池以歌总算不用担心,她哪天得跑去局子里费尽心思把他捞出来。

    她犹豫不决地想,撇开那层关系,她和季铮或许也还算是老同学,以后路上碰见,大约也能和和气气地说声“你好”、“再见”。

    所以,面对他的时候,她大可以不用像昨天那么紧张,表现得活像是撞见了欠下巨款的债主。

    季铮认命地打开那袋干巴巴的面包嚼了一口,“昨天晚上,我没有太给你添麻烦吧。”

    池以歌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一时没反应过来,闻言张嘴答道:“啊,也还好,你昨天不是喝醉了吗,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才把门打开,你就冲了进来跪在地上抱着我的大腿不放,我想扶都扶不起来。”

    季铮:

    他僵硬地道:“这不可能。”

    他曾经预想过无数个与池以歌重逢时的场景,但绝对不包括她刚刚形容的那一种。

    池以歌眨了眨眼,随口胡诹道,“看来你生活压力挺大,昨晚你还边哭边喊我爸爸来着,那叫一个真情实感,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不承认你这个大儿子。”

    季铮手里的面包被他捏出来一个深深的印子。

    池以歌憋着笑继续忽悠:“你要是不信,你昨天哭湿的那条裤子我还扔在洗衣机里没洗,要不待会儿带你去看看”

    季铮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池以歌是一只软乎乎的小兔子,然而养熟了之后他才发现,无论是六年前还是六年后,这只兔子嘴里长的永远都是一口钢牙,就连手里挥着的那根胡萝卜,里边包裹着的都该是根狼牙棒。

    季铮看穿了她眼底的促狭,他缓了口气,反问她:“我刚才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见我额头上怎么青了一块儿。”

    池罪魁祸首以歌拿勺子的手一顿。

    她心虚地往他额角扫了一眼。

    她昨天把季铮往瑜伽垫上推的力道似乎大了些,好像不小心让他撞着了椅子腿来着。

    季铮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池以歌沉默了片刻,默默把自己手边剩下的一碟小笼包往他的方向推了推。

    “所以说,季铮昨晚喝醉酒在你这儿睡了一夜,你们俩就什么事都没发生”闻溪卸下帽子和口罩,趴在柜台上拨弄着那些零零碎碎的小饰物,“我就说季铮根本是长了个狗鼻子,南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怎么你才刚回来,你们就撞上了呢。”

    池以歌:“都跟你说了昨天是凑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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