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綜英美]金魚的日記 >102.第四十三篇日記
    吉爾問“那麼,現在我們還能做什麼”

    何瑞修笑了笑,說“諾曼,你覺得你空手對付的了這個混蛋嗎”

    我有些疑惑的說“他如果沒有熱武器,應該,應該沒問題。”

    何瑞修說“現在抓他很難,但是阻止他離開邁阿密卻還是有辦法的。”

    “什麼辦法”

    “以受害者家屬的身份,揍那個混蛋一頓。”何瑞修說“然後我會以打架鬥毆的名義,逮捕你們兩個。放心,案子破了之後,會把你無罪釋放的,不會有任何污點記錄。”

    靈活運用手中職權的何瑞修說這種方法的時候,相當理直氣壯,一點都沒有心虛。

    吉爾無語了一會兒,問“你是不是幹過這種事情”

    何瑞修嘆了口氣“總不能就這麼眼睜睜的看着罪犯逍遙法外。”

    顯然是默認了。

    看來外表看起來陽光的何瑞修,只把他的溫柔留給了特定的人,兇手這種生物肯定享受不到了。

    斯潘塞開始糾結“圍毆可以嗎”

    他還是不放心我單獨對付兇手先生,即使是大庭廣衆之下。

    何瑞修十分爽快的說“沒問題。總之,你們要小心,誰也不知道這混蛋在緊要關頭會做出什麼事情。爲了避免被他反咬一口,我們的警員可能會在事發之後七八分鐘纔會趕到,你們記得要小心拖延住這段時間,不要讓自己受傷。”

    “放心。那麼,現在那個混蛋到哪裏了”我問。

    “一分鐘前還在機場等候室,他的航班還有一個半小時起飛。”

    四十五分鐘後,我們到達了機場。

    在候機室裏,轉了一大圈,卻沒有發現那個傢伙的身影。

    而這個時候,何瑞修的電話再度響起“那個傢伙跑了。他原本定的是去紐約的機票,卻在剛纔臨時改簽了快起飛的航班。”

    “他去了哪裏”吉爾問。

    “很麻煩的地方。”何瑞修的語氣非常苦惱,認識以來,這是第一次發現他居然也有覺得頭痛的時候“可惡,我們剛在他的家中找到切實的證據,雖然沒有搜查令,但是證據的確足夠定他的罪了。沒想到,他居然耍滑頭,跑了。功虧一簣。”

    “到底是什麼地方讓你如此忌憚”吉爾皺着眉頭。

    “新澤西,哥譚市。”

    衆人皆默然。

    新澤西的哥譚市,是美國犯罪率最高的都市之一,也是地方警局掌控實力最薄弱的都市,在那裏,無論是警察還是fbi或者csi什麼的,說話都不管用。它是一座勢力交錯複雜、混沌不堪、墮落無序的都市。

    “那個混蛋肯定是猜到自己已經暴露了,他很清楚何瑞修的行事風格,知道即使警方暫時沒有證據,也不會任由他逍遙法外,肯定有其他方式找他麻煩,所以他先跑了。跑到了一個警方無法輕鬆找到他的地方。”吉爾怔然的說道“何瑞修,你和哥譚警方聯繫過了嗎”

    “我在找到實際證據的時候,就立刻發佈了通緝令,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哥譚後,已經告知了當地警方。不過,”何瑞修苦笑着說“從他們敷衍的態度上來看,恐怕根本沒有在意。指望他們是指望不上的。”

    吉爾說“飛機已經起飛了”

    何瑞修說“是的。”

    “下一班飛往哥譚的飛機是幾點”

    “晚上十點。”

    “我直接過去。”吉爾斬釘截鐵的說。

    何瑞修說“我猜到了。所以,我已經申請了出差。這個傢伙是從邁阿密跑掉的,我自然要把他抓回邁阿密。”

    然後,我們就回酒店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哥譚的旅程。

    雖然這個過程中吉爾極力想把我和斯潘塞趕回大學去,但是最終還是沒有成功。

    我在候機室裏完成了今天的日記。

    哥譚,真是久聞其名了。

    “斯潘塞,你還記得嗎”在上飛機之後,我問坐在旁邊的斯潘塞。

    斯潘塞一臉疑惑。

    “我們,可是有個老朋友在哥譚的,也許這次說不定會遇上他呢。”

    “這種事情還是不打攪他了吧。”斯潘塞說“畢竟危險,不能把普通人捲進來。”

    “可是到了地方卻不去找他,恐怕他會很生氣哦。”

    “到時候再看吧。說不定,我們很快就能抓住那個混蛋了。”斯潘塞說。

    我沒有迴應這個問題。

    合上日記本,我放低了飛機靠椅的椅背。

    總覺得,這次抓捕行動,不會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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