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綜英美]金魚的日記 >104.第四十四篇日記(中)
    在等待吉爾和何瑞修的這段時間裏, 我和斯潘塞聯繫了老朋友。

    伊森伯克。

    我和斯潘塞的老同學。

    他是個天賦很高的人,雖然在一些學習方面的天賦比不上斯潘塞, 但是比起普通人,卻高出很多。而且, 他是個不怎麼偏科的人, 可以說是全才。

    伊森可以說是斯潘塞除了我之外, 最爲投契的朋友了。

    這種緣分源於幼時兩個心高氣傲天才者之間的較量, 也源於兩個太聰明孤獨者之間的共鳴。

    現在回想起來,我和斯潘塞從本質上來說, 一開始也許就不是朋友的感情, 太過親近太過熟悉, 乃至早已將對方融入半身。要論友誼, 也許伊森這樣的,纔算真正的朋友。

    讀高中的時候,伊森因爲家中父母工作調動的緣故,搬來了哥譚市,至此,從小學開始就一直是同學的我們分開了。不過大家彼此雖然不怎麼見面了, 卻依舊保持着書信來往斯潘塞喜歡最爲古老的書信的交流, 而伊森似乎和他有同樣的愛好。

    這一次, 距離斯潘塞上次看到他, 已經差不多間隔有兩年多了, 而我時間更久一點, 恐怕有三四年了。歲月有時候就是這麼無情啊, 一眨眼,就溜走了,再回頭,周圍的一切早就變得面目全非。

    斯潘塞有伊森的聯絡方式,直接發了一封電子郵件給對方。

    大概過了半個多小時,郵件的回覆就到了“我馬上就到”

    我和斯潘塞對視笑了笑,心中爲案件擔憂的情緒似乎變成了泡泡一樣,全都輕飄飄飛走了。

    “我和他見面的次數更少,他現在變成了什麼樣子”我問斯潘塞。

    斯潘塞皺了皺鼻子,這種可愛的動作我已經有數年沒有在他身上看見過了“老樣子,你知道的,從小他就一直很吊兒郎當,但是關鍵時刻卻意外的十分靠譜。”

    “我可沒忘記這個傢伙替我取了個金魚的外號。”

    “噗,你不是當場就報復回去了麼,怎麼還惦記着的吶。”

    “安娜姨媽在我很小的時候也爲我取過類似的外號,但是她喊我的時候,口吻裏都是充斥着滿滿的愛。結果美好的回憶全都被這個傢伙給毀了,光給他取一個外號可抵不了債。”

    閒聊的時間過的很快,我和斯潘塞一邊漫無邊際的交談,一邊等待朋友的到來。

    大概一個小時之後,酒店前臺來了電話,說是有客人找,斯潘塞連忙讓酒店把人放進來。

    沒過一會兒,敲門聲響起。

    斯潘塞打開了門。

    門外是一個我極度陌生的青年。

    非常朋克的一個人。

    雖然他和我們一樣大,才十八歲,卻人高馬大,身材壯碩,氣質有些過度成熟。穿着牛仔服,緊身褲,黑髮飛翹,揹着一個吉他琴盒,神色飛揚,容顏俊朗,依稀能看到曾經學校裏那個社交達人的影子。

    看來這麼多年,他那卓越的運動天賦被徹底開發出來,鍛鍊的相當不錯,甚至有幾分伯恩那低調內斂的高手氣質在其中。

    見到門開了,原本靠着牆壁、站沒站像的伊森也沒站直,反而俏皮的吹了一聲口哨“喲嚯,沒想到小金魚你也在啊。我記得你們兩個不是在加州理工上學嗎怎麼這個時間會跑到哥譚來特意來看我真是讓我太感動了。”

    斯潘塞無奈的側身讓他進來“你別刺激諾曼,這些年沒見面,一見面就吵架可不好。”

    伊森聳了聳肩,說“好吧。那來個正式的打招呼,喲嚯,諾曼大人,好久不見啊。”

    儘管看到許久未見的老朋友,心中有那麼一些久別重逢的感動,但是這個混蛋顯然很有氣死人的本事,見面兩句話,就把我這些感動全都給氣跑了。

    “你還是這麼惹人不待見啊,伊森。”

    “過獎,過獎。瑞德,上個月的信你還沒有給我回信,是出了什麼事情嗎實在不行至少打個電話報平安啊,你看,我們這通信有六七年了吧,突然斷了讓我很擔心啊。”

    是的,這個混蛋這樣說絕對不是真的擔心斯潘塞,純粹是在我面前炫耀,他們兩人之間的友情有多好而已。

    陷阱,我不氣。

    我不生氣。

    嘿呀,氣死我了

    我忍不住瞪了斯潘塞一眼。

    是那個笨蛋說來哥譚要看看老朋友的。

    一定是斯潘塞這個傢伙。

    他就總惦記着這隻考拉。

    我怎麼會想見伊森考拉這種人。

    從小就知道該怎麼氣我。

    斯潘塞一臉無辜的回看着我,似乎完全不明白我的怒氣是怎麼來的,也不知道他有什麼地方做錯了。

    最後還是伊森忍不住笑了“好了好了,不開玩笑了。天哪,這麼些年你們兩個還是沒變。”他的笑容變得真實又帶了些感慨“真好,還有你們沒變。”

    斯潘塞和我都聽到了這句話。

    這種話可不像一個十八歲的年輕人該說出來的話,更不符合伊森的個性。

    俺來這麼多年,伊森似乎也遇到了什麼無法磨滅對他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情。

    “你們這是什麼表情”伊森說“一副我被人欺負了你們身爲朋友無法報仇的模樣。安啦,好歹練了這麼多年,這邊學校裏的那羣小呆瓜可不是我的對手。”

    然後我們三個,自然而然開始講述彼此的生活。

    伊森很聰明,在沒有搬來哥譚之前,他就曾經想和我以及斯潘塞共同跳級讀高中,雖然這個計劃最後被搬家的事情打亂了。

    到了哥譚後,他沒了朋友,又是在陌生的環境中,伊森選擇了按部就班的唸書。然後就是考了一家本地大學,放棄了選擇名校。

    “你不是原本想做一名警察的嗎如果有名校學歷,會更容易的吧,哪怕是想進入fbi,也不是難事,爲什麼會選擇一所本地大學啊。”斯潘塞十分不解“這個問題,我在得知你在哥譚選擇就讀本地大學的時候就有了,只是我尊重你的選擇,也不怎麼方便在信中詢問。”

    伊森怔然了一下“沒想到小時候說的那些夢想,你還記得啊。”隨即他笑了笑,說“不過瑞德,英雄夢什麼的,每個孩子都會有啊,大多數都是隨口說說的。現在長大了,我的夢想改變了不行啊。現在,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開一個音樂酒吧,怎麼樣,很酷吧。好了好了,總是說我的事情多沒意思,現在說說你們吧,你們兩個到哥譚的目的是什麼有麻煩儘管說,我好歹在這裏生活了六七年,對這裏可熟悉了。”

    “的確,今天麻煩你出來,我們是有一些事情需要幫忙。”斯潘塞並不客氣,開口說“伊森,你知道一些哥譚陰影裏的東西嗎”

    伊森收斂起了笑容,語氣似乎有些漫不經心,但是那其中隱藏的認真卻怎都掩蓋不掉“瑞德,爲什麼會認爲我會知道我可是個天天乖乖上課的大學生哦。”

    “一半直覺一半推理吧。”斯潘塞說“在過去的信件中,字裏行間都透露出了蛛絲馬跡,我雖然不知道你在幹什麼,也不知道你爲何這麼做,卻知道你一直在關注着哥譚那些陰影的背後。”

    “不可小覷的偵探瑞德先生。”伊森笑嘆,然後不知道是解釋還是掩飾的說“其實關注哥譚的陰影並不是什麼不尋常的事情,在哥譚生活的每一個人,都會或多或少的觀察那些陰影中的東西,因爲哥譚,就是這樣的一座城市。”說到這裏,伊森的表情顯得非常奇怪,似乎是厭惡,卻有帶着一些奇妙的認同感。

    我一直都沒怎麼插話。

    總覺得伊森似乎是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有些。

    長歪。

    斯潘塞說“如果爲難的話,我可以不問,伊森。”

    伊森忍不住翻了個白眼,說“我又沒犯法,也沒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有什麼好爲難的。嘿,瑞德,你是不是腦補了一些糟糕的事情別胡思亂想了,我可是乖乖上課的大學生。”

    “如果一個逃犯逃進了哥譚市,最好的抓住對方的方法是什麼”我問。

    伊森怔然了一下“又有罪犯跑進來了這些渣滓怎麼都把哥譚當庇護所啊,不知道哥譚雖然混亂,但是卻有守護者守護哦~來來來,告訴我到底怎麼一回事你們兩個又是怎麼逃學跑來管什麼罪犯的事情的。”

    我將來龍去脈都說給他聽。

    伊森聽完之後,那不靠譜吊兒郎當的神態收斂了起來“抱歉諾曼,你節哀順變。”

    我搖了搖頭,說“不用道歉,根本和你無關。”

    然後伊森開始跟我們講述哥譚的一些小祕密。

    哥譚的勢力魚龍混雜,官方力量根本無法管理,警局裏的警察不是被收買同流合污,就是自己混喫等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根本沒有多少公信力維護治安。

    所以普通人想在這裏生活下去,就必須去關注那些永遠都觸摸不到的陰影,然後好避開風險,讓自己平安的回到自己的家。

    而伊森說的守護者,就是黑車司機傑克口中的,那個出身黑道專門給黑道大佬找不痛快的蝙蝠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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