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法醫秦明:屍語者(第一季) >第6章 水上浮骸(2)
    “X光!”被飆哥一點撥,我很快想到了辦法。

    X線光片很快就出來了,屠夫的小拇指只從近節指骨的中段斷裂,可以明顯看到斷裂面呈輕微的鋸齒狀,也就是說,他指骨的斷裂形態,不可能是菜刀形成的。

    “看這樣的骨折面,像是被牙咬的。”我又在主觀臆測了。

    沒想到這次卻得到了飆哥的贊同:“很有可能就是牙咬的。”

    屠夫的嫌疑迅速提升,我們決定搜查他的住處。“如果小紅像他說的那樣是去進貨,被殺害分屍的現場應該是別處。但如果小紅是被這個屠夫殺死的,分屍的現場很有可能是他自己的家。如果僥倖他打掃得不是很乾淨,那麼我們會在他家找到一些證據的。”飆哥信心滿滿。

    屠夫的家是一幢獨門獨院的小平房,前面是他賣肉的門面,中間是兩間臥室,院裏有幾間豬圈和一間屠宰房,院子後面還有一片半畝左右的水塘。

    簡單看完他的住處,我們所有人都像泄了氣的皮球,這麼大的面積,要在裏面找到一些證據,簡直是大海撈針。更鬱悶的是,那間充斥着血腥味的屠宰房裏,哪兒都是血跡和軟組織,怎麼才能在這麼多豬血豬肉中找到一些屬於人類的血或肉呢?

    飆哥說:“最有可能分屍的地方,就是這間屠宰房了。我們也沒有什麼快捷的辦法,儘量提取一些物證吧,回去做種屬實驗。”

    按照飆哥的指示,我們開始一點點地提取着屠宰房裏的血跡和軟組織,分別裝進物證袋。兩三個小時很快就過去了,太陽已經當空照了,我們依舊彎着腰在尋找可疑的線索。看着已經收集到的數百份檢材,我們暗想,這樣回去慢慢做種屬實驗,還不知道要做到猴年馬月才能出個結果。

    現場內是絕對不能吸菸的,這是現場勘查的規矩。飆哥脫下手套,走到院外的水塘邊,拿出一根菸慢慢抽起來。突然,他眼前一亮,大聲喊我過去。

    “我們在護城河裏只打撈出了三塊屍塊,蛙人下去打撈也沒有任何線索,對吧?”飆哥的臉上充滿了興奮。

    “是啊,我還一直在奇怪,你說內臟什麼的吧,丟在那兒別人可能注意不到,可是這人頭和骨架不應該找不到啊?”我說。

    “如果你是這個屠夫,把軟組織拋掉以後,因爲沒有交通工具,沒法將骨架也帶去拋到護城河裏,你會怎麼處理這骨架?”

    我想了想,回頭看看這四周的環境,突然明白了飆哥的想法:“哈哈,丟在這個水塘裏!”

    “對!因爲骨架不像整屍那樣會腐敗膨脹、浮力變大。骨頭扔進塘底很快就會被淤泥掩蓋,永遠不會漂浮上來。這就是這個屠夫爲什麼要卸掉屍體上的軟組織並拋掉的原因。他是害怕屍體扔進水裏後會浮上來!”飆哥已經胸有成竹了,“來吧,我們幹一件大工程!”

    110指揮中心很快就調集了三輛消防車和兩個中隊的消防戰士。他們的任務很簡單,就是在天黑之前,利用抽水泵把這口塘裏的水抽乾!

    我和飆哥眯着眼蹲在塘邊,看着池塘的水面慢慢低下去。下午四點,塘底逐漸暴露出來。

    在滿是水的水塘裏捕魚,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但在一個沒水的水塘裏捕魚,實在是易如反掌。這個髒兮兮的水塘自然是沒有魚兒,但水一抽乾,塘底的淤泥上便顯眼地露出了一大塊被塑料布包裹着的東西。

    早已穿好高筒膠靴和解剖服的我,呀的一聲大叫,興奮地跳進塘裏,蹚着塘底厚厚的淤泥,一腳深一腳淺地向那一大塊不明物體慢慢移動過去。

    飆哥緩緩地踩滅了菸頭,沿着岸邊走到離不明物體最近的位置時,才跳下塘裏,說:“笨哪,不知道走直線?”

    不明物體果真是一具屍體,我們擡起來的時候已經清晰可辨塑料薄膜裏的人骨。

    屠夫的手藝,讓人毛骨悚然。屍體上的軟組織已經被剝離殆盡,只剩一具完整的人體骨架和少量沒有分離下來的內臟。

    “看來要找點兒肋軟骨去做DNA了。”我說。

    “即使證明這具屍體就是小紅,怎麼能確定就是她丈夫殺了她拋進塘裏呢?”飆哥問。

    “這……這個……就在他家門口,他賴得掉嗎?”我一時沒了辦法。

    “律師會和你說這些嗎?這可形成不了證據鎖鏈。”飆哥搖了搖頭,用手在骨架腹部剩餘的一堆內臟裏翻動起來。

    “飆哥,你在找什麼?”

    “我在找胃。”

    “找胃幹什麼?”我的話還沒有問完,飆哥已經找到了胃,用手輕輕地捏着。

    “有發現!”飆哥揚着眉毛邊說邊拿起了手術刀。

    胃被劃開了,看上去基本是空的,但裏面的某樣東西讓我們大受鼓舞,我們真真切切地明白,這個案子破了!

    ——那正是一節殘缺的小拇指。

    DNA檢驗結果很快出來了,小拇指就是那個屠夫的,屠宰房提取的血跡中,也發現了死者的血跡,整個案子的證據鎖鏈已經很完善了。

    鐵證如山,屠夫不得不全盤交代。

    原來屠夫發現小紅和街上的一些地痞關係不清不白,他交涉了好多次,不但沒解決問題,還被地痞暴打了一頓。這一天,屠夫終於忍無可忍,一言不合,就下重手將小紅毆打了一番。不料在撕扯過程中,小紅一口咬掉了屠夫右手的手指,屠夫惱羞成怒,抄起殺豬刀一刀就砍斷了小紅的脖子。殺完人之後,屠夫才害怕起來,他知道如果把屍體扔進水塘,過不了兩天就會浮上來被人發現,那樣的話肯定逃脫不了罪責。他左思右想,乾脆使上自己一身的殺豬手藝,利索地卸掉了小紅全身的軟組織,裝進袋子裏分幾個地方拋掉,然後再把骨架和來不及處理的內臟用塑料薄膜包裹後,扔進了水塘。他閉門不出,花了一天一夜的時間,仔細打掃了殺人和分屍的現場——而那正是他們曾經的家。

    晚上在食堂,我們高舉水杯,一飲而盡。值班時不能喝酒,這清水一杯,就權當是慶功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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