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個損傷,說明不了問題?”林法醫問。
“能說明問題。”我學會了師父的斬釘截鐵,“根據創口形態來判斷案件的性質,這個要看條件,這個案子具備這樣的條件。我們分辨是否是由於摩托車的一次砸擊才形成多處創口,不是根據創口的多少,而應該是根據創口的方向。”
林法醫的臉上出現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接着說:“我們仔細觀察一下死者頭部的四處創口,結合創口下面的粉碎性骨折形態可以分析,死者頂部的兩處創口方向是垂直的,沒有皮瓣。”
“顳部的兩處創口也是垂直的,也沒有皮瓣啊!”林法醫仔細檢查了屍體顳部的創口後說。
“哈哈,可是頭頂部和頭顳部不在一個平面上啊,如果和兩個相互垂直的平面都垂直,那麼力自然不會是在一條線上。”我說得有點兒繞,但是林法醫很快明白了過來:“對!和顳部垂直的力,就應該和頭頂平面平行,如果和顳部、頂部都平行,那麼只能是兩個方向的力!”
“是的,即使摩托車底部有再多的螺絲釘,也不可能一次在他頂部和顳部同時形成垂直的創口,所以,造成頭部四處創口的力,不是一次形成的。這樣分析,死者死於顱腦損傷,而導致顱腦損傷的不應該是交通事故,而是鈍器打擊。”
有了這樣的分析,林法醫的心裏有了底,看來他之前的懷疑是正確的。
我們繼續按照規範系統解剖了屍體,在確認其胸腹腔沒有異常以後,林法醫開始穿針引線準備縫合了。
我說:“等等,我再仔細看看頸部。”
我仔細地分離了死者頸部的肌肉羣,在他右側的胸鎖乳突肌下居然發現了片狀的出血。
“又一個意外的發現。”我高興地說,“死者的頸部皮膚沒有損傷,深層肌肉有出血,說明死者生前頸部受過力,雖然不是致命損傷,但是可以肯定不是摩托車之類的硬物撞擊形成,應該是諸如手掌之類的軟物壓迫形成的。”
“你是說,他被別人掐過脖子?”
“是的,被掐過!”我說,“這個掐脖子不是爲了置他於死地,而是爲了固定他的體位,方便打擊頭部。我開始也納悶,如果死者是在運動過程中被打擊,或者被打擊後立即倒地,不可能會有那麼多血跡流到他的衣服上。”
“對。應該是頭部受傷以後,死者仍有一會兒的時間處於上身直立的體位。”
“頭頂部的損傷應該就是兇手掐住死者脖子把死者固定在牆壁後打擊形成的,顳部的創口應該是死者倒地後,兇手恐其不死,又補了兩下。”
“師弟是在現場重建啊!”林法醫的眼神中彷彿露出了一絲崇敬。
經過師父的潛心研究,根據小腸的情況推斷死者死亡時間和最後一次進餐的關係,已經有了比較準確的計算公式。
我們小心地沿着腸繫膜,把死者的整副小腸取了下來,蛇形排列在解剖臺旁邊的停屍牀上。經過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末次進餐後5個小時,離次末次進餐9個小時。
“經過調查,死者下午4點鐘的時候吃了一頓,我們上午查看了他的記賬本,他晚上肯定回了家,而且是買了晚飯回了家。再根據我們目前的死亡時間推斷,得出兩個結論,根據下午的這一頓到死亡之間有9個小時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26日凌晨1點。”我數學一直很差,掰着手指頭算着,“死者晚上7點從廠裏走,7點30分到家,如果他8點鐘喫的晚飯,那麼過5個小時,也正好是凌晨1點。所以我敢肯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26日凌晨1點。”
“哈哈,這又是一個依據!”林法醫這時候心裏已經有底了,說,“凌晨1點,他不可能騎個摩托車出門。”
到了這個時候,我覺得我的這次考試,很有可能要高分通過了,難以壓抑心裏的激動,說:“現在我們把屍體翻過來,檢驗他的後背吧,看看我之前重建的現場對不對。”
不出所料,死者後背的淺層肌肉有明顯的受擠壓形成的出血痕跡。
“被兇手掐住脖子壓在一個平面物體上,這個時候死者的上身處於直立位置,這就說明,剛纔提到的平面物體應該是垂直於地面的,比如說牆壁。”我信口說道。
“這個推斷有用嗎?”林法醫問。
“有一點點用。”我笑着說,“說明作案現場有牆啊!我們發現死者的地方可沒有牆壁,所以兇案現場不可能是我們發現屍體的現場。真正的兇案現場應該是在室內,說白點兒,就是死者的家。”
“結合死亡時間看,死者確實應該是在他自己家中遇襲的。”林法醫說,“這可是個精心僞裝的現場啊。不過我還是有一點兒疑問。”
我看着林法醫,意思是讓他問。
“既然他是凌晨1點在家中死亡的,爲什麼他家牀上的被子是疊好的?他要起早上班啊,那麼晚了怎麼可能不睡?兇手又不可能殺了熟睡中的死者後又幫他疊好被子。”
我笑了笑:“師兄糊塗啦。被子是疊好的,可不是我們說的,是他老婆說的。既然死者是在家中被害的,我覺得他老婆可能有重大嫌疑,他老婆在這個問題上也有可能撒了謊,這就更反映出胡麗麗的可疑。”
“師弟你也不能先入爲主啊,不能隨便就受到了死者鄰居的誤導,胡麗麗可是有紮實的不在場證據的!”林法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