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法醫秦明:屍語者(第一季) >第37章 枕邊魔影(1)
    “吵架了?”我問,“鄰居聽得真切嗎?”

    “鄰居說應該是吵架了,不過好像只聽見吵了幾句。”偵查員說,“後來就沒有聽見其他的聲音了。”

    “嗯,那就是了。”永哥說,“看來這個金萍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即便不是她乾的,她也應該是知情者。”

    我沉默着。

    “是的,我們也認爲是金萍殺人以後帶着孩子跑了。”偵查員說,“目前我們正在積極設卡追捕,估計她跑不遠。”

    “孩子幾歲了?”我問。

    “今年5週歲。”偵查員說。

    “你們懷疑金萍有充足的依據。”我說,“但是,我總覺得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你有不同意見?”永哥問道。

    我皺起眉頭說:“也不是不同意見,就是覺得有一些疑點,隱隱約約地纏繞在腦子裏,我自己也捋不清楚。”

    “我覺得沒有問題。”喬法醫說,“熟人作案,兩人又神祕失蹤。她逃脫不了干係。”

    我點了點頭,說:“我知道你們有理由,但是,孩子那麼小,奶奶和媽媽打架,他不哭?”

    偵查員說:“確實沒有人說聽見小孩哭。”

    “另外,”我接着說,“東屋房間的毛巾被是掀開狀的,這像是睡眠狀態下起身掀開的。而且,牀邊的裙子應該是金萍的裙子,她不可能穿個褲衩就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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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這個不好說。”永哥說,“說不準是她晚上睡下了以後又氣不過,起身掐死老太,然後穿了別的裙褲,帶着孩子走了呢?”

    “嗯。這就可以解釋掀被子、裙子沒有穿、小孩沒有哭等諸多疑點了。”

    偵查員說。

    永哥解釋得確實很完善,我也找不出辯駁的理由:“不管怎麼樣,把屍體拉去殯儀館再看吧。”

    我們開始動手用白色的屍袋裝屍體,正在七手八腳忙活的時候,一個偵查員跑過來報告說:“孫老太家的一個鄰居發現自己放在屋外的三輪車丟失了。今早他起牀就聽說這邊出事,跑過來看熱鬧。剛纔回到家裏的時候,突然想起自己的三輪車昨晚是停在自家門口的,沒有上鎖,就這樣莫名其妙地失蹤了。”

    “難道是金萍偷三輪車帶着自己的孩子跑的?”永哥說。

    “當然也有可能和本案無關。”偵查員說。

    沒有什麼其他的重要線索,我和永哥坐上了去殯儀館的車。

    汀山縣殯儀館正準備搬遷,所以汀山縣公安局沒有急着建設標準化法醫學屍體解剖室,準備在新殯儀館落成以後,再進行屍體解剖室的建設工作。我走進這個縣的殯儀館,左右看了一看,說:“這個殯儀館就一個小院子,一個火化間,一個告別廳,面積非常狹小。你們平時在哪裏解剖呢?”

    “就在告別廳和火化間之間的過道中進行。”喬法醫不好意思地說,“不過快了,新殯儀館建成後,我們就可以建解剖室了。”

    我走到告別廳和火化間之間的過道,發現這裏的光線非常暗,也沒有窗戶,透氣效果很差,說:“這種條件你們怎麼工作?如果碰見了巨人觀,還不得給薰死?”

    喬法醫說:“我們這裏水少,案件也少,屍體不多,也別說巨人觀了,很少見。”

    永哥聽我這麼說,用肘部捅了捅我說:“這種事,不能說。”

    “少見也見得着啊。”我忘了我的烏鴉嘴,接着說,“碰見巨人觀你們怎麼辦?”

    喬法醫說:“一般不是命案的,也不怕圍觀,就在前院做。如果涉密的,就得在這裏忍着薰,基層法醫不好乾啊!”

    我一邊嘆了口氣,一邊慢慢拉開屍袋的拉鍊。因爲沒有解剖牀,停屍牀下面又有輪子不好固定,所以我們只有選擇蹲在地上進行屍體解剖。這對於胖子來說,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有很多基層法醫因爲蹲的時間長了,痔瘡都長出來了。

    孫老太穿着一件短袖的汗衫,一條平角內褲,扭曲着身體躺在那裏,看來死亡之前是經過了掙扎的。

    “屍僵強硬,屍斑位於屍體底下未受壓處,全身未見開放性損傷。”我一邊用力破壞屍體的屍僵,一邊說,“面頰青紫,瞼球結合膜可見出血點,指趾甲青紫。”

    “機械性窒息是沒有問題的了。”永哥說着,用酒精棉球仔細擦拭死者的頸部,“看看她的頸部損傷,挺有特徵的。”

    聽永哥這麼一說,我湊過頭去仔細看着死者頸部的損傷。損傷是以表皮剝脫爲主,偶爾還夾雜着幾個月牙形的挫傷。我又用酒精棉球仔細擦拭了死者口鼻附近的皮膚,也可以看到幾個月牙形的挫傷:“口脣黏膜有挫傷出血,看來兇手是扼壓頸部和捂壓口鼻同時進行的。”

    “是啊。”永哥說,“肯定是害怕死者喊叫。”

    “不過,我有疑問。”我說,“皮膚上的表皮剝脫一般是怎麼形成的?”

    “皮膚和較粗糙的物體摩擦形成的。”喬法醫隨口答道。

    “我知道秦法醫的意思。”永哥說,“你是說手掌皮膚和頸部皮膚是不可能形成表皮剝脫的,只有戴了手套纔會形成,因爲手套粗糙,和頸部皮膚摩擦形成表皮剝脫。”

    我點了點頭,又用止血鉗指了指月牙形的挫傷,說:“這個月牙形的損傷,我說是指甲印,你們沒有意見吧?”

    “沒有。”喬法醫搖了搖頭。

    “但是。”永哥接着說,“戴了手套,又怎麼能在死者的皮膚上留下指甲印呢?”

    看來永哥明白了我的意思。我接着說:“如果兇手是金萍,她爲什麼要戴手套?有表皮剝脫,有指甲印,是不是能提示兇手是戴了一隻手套?”

    “是不是金萍約了人來殺人,殺人兇手戴了手套,金萍沒有戴手套,兩人合力殺死老太呢?”永哥說。

    “如果是有備而來,戴着手套來用掐、扼的方式殺人,老太這麼瘦小,需要兩個人一起殺?兩個人一起扼壓頸部、捂壓口鼻也太不方便了吧,現場那麼狹小的地方,牀邊站兩個人都難。”我說。

    “那你的意思是?”永哥問。

    “我覺得要是金萍激情殺人的話,不可能還找個手套戴着。我總覺得兇手另有其人。如果是兇手應金萍之約來殺人,既然戴了手套一定會戴一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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