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重生之超級校草 >第41章 月圓雙尊
    月圓之夜,織女峯上。

    一處碗狀山坳的白石之上,盤坐着一位身穿束腰白衣的靈秀女子,手掌朝上,置於膝蓋,手指呈仙人指路之姿。

    女子周身白霧繚繞,山坳處花草樹木之氣皆緩緩向其彙集。

    白衣女子清麗脫俗,美到讓人自慚形穢。

    月圓之夜,一夜吸收的靈氣相當於平時的一年,女子感到小腹有那麼一絲絲的熱流。

    “靈尊,別白費力氣了,你想重返仙島,靠此凡草之靈,即使再修煉一萬年,也休想,你現在就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凡人,等着生老病死的輪迴,哈哈哈……咳咳……”

    白石之下躺着位紅衣美婦,臉色蒼白,表情痛苦,呼吸困難。

    她接着說道:“我們來到人間已十日,依我看,既來之,則安之,化干戈爲玉帛,以後姐妹相稱,在人間快活一日是一日,找個男子生堆娃;或者你去找那小子,赤心赤身取回你的靈力,哈哈哈哈。”

    白衣女子秀眉緊蹙,朱脣輕啓,說道:“污穢,聒噪,邪尊想去,本尊又沒攔着你。”

    罵人的聲音都極其動聽,紅衣美婦不僅沒有生氣,反而面露喜色。

    “你終於肯開口說話了,看來你的傷已然治好,快替我療傷,你身爲靈尊,普度衆生靈,我現在就是一個受傷的凡人,你沒有不救之理。”

    白衣女子一甩絲質裙襬,徑直起身,仙氣外溢,英姿颯爽。

    她高傲地俯視着腳下曾經的勁敵。

    “你剛纔不是說了麼,我只是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有什麼能力替你療傷呢?”

    紅衣女子測過身,伸手抱住她的腿,苦苦哀求道:“你能治好自己,就一定有辦法救我的,求求你,你千萬別把我扔下,不然我連凡人都做不成了。”

    紅衣女子哀切地求助着,悲傷中帶着一絲難以察覺的笑容。

    白衣女子嘆了口氣,衆生平等,衆生皆有靈,眼前之人邪力盡毀,與自己並無二致,豈有不救之理。

    “等着,本尊……我給你找草藥,我已是凡人之軀,無靈氣度你。”

    “謝謝靈尊,我就知道你是九天之間最善良的仙子。”

    失去靈力的靈尊,雖步伐輕盈,但辨識草藥卻頗爲費勁。

    一個時辰之後,靈尊將採集到石斛、柴胡、蒲公英、杜仲等草藥置於石板之上,從衣服上撕下一塊絲綢,將藥材裹住,再撿了小石塊擊打。

    靈尊不免感到心酸,一個修煉千年的百合花仙,隔空取物都不在話下,若不是爲了保世間的草木之靈,與入侵的邪尊一戰,何以淪落至拿塊小石頭都費力。

    “靈尊,以後我還是直呼你的本名雲百合吧,你也別叫我邪尊,叫我萬草枯。我們也算是一對患難姐妹,我會協助你取回靈力的。”

    “別再幻想取回靈力,我們都無能爲力,我早已六根清淨,無情無慾,你有欲卻無赤城真心,即使你脫胎換骨,也改變不了邪惡之心。”

    靈尊攥着藥包,將藥汁一點一點擠進邪尊口中。

    “我們是凡人,凡人食煙火之氣,說不定自會有七情六慾,不試試怎麼知道,你真的甘心幾十年後埋入黃土。”

    “生亦永恆,死亦永恆,你尚未超脫,所以用了五百年亦只能遊離於生靈之外,飽受邪念之苦。”

    萬草枯自知眼下不是爭辯的時候,尚需雲百合相伴到人羣中生存,雲百合有治病救人的本事,不愁生存。

    而她只有邪惡之慾,怕只能靠出賣皮相生活,好歹也是邪尊,豈能忍受被凡人輕賤。

    萬一雲百合取回靈力,她就能回到仙島,自己就有辦法回邪域。

    無論如何都要攛掇雲百合動凡心。

    兩尊的肚子都已開始打鼓,吃了十天的草,怎能不餓。

    “都快餓死了,我們下山吧,我知道你在人間還有重掩飾的身份。”

    “不過是個孤兒的身份,所住之地亦是破廟,一切皆是外物。”

    不管曾經如何高高在上,如今都是凡人之軀,正常人是需要喫飯和工作的,總不能活活把自己餓死,那纔是九天間最大的笑話。

    雲百合心想,飢餓比一切修煉都痛苦。

    是該做普通人該做的事,因爲自己已經是一個普通人,口腹之慾正主導着一切。

    沈歸併不知道相隔百里發生的危機,正一心一意地做個充滿低級趣味的人。

    初中同學黃喬喬給他寫了信,並已寄到他家。

    信並未拆開,倒不是父母有尊重他隱私的覺悟,因爲彪悍的父母不識字。

    黃喬喬此時在鞋廠打工,信中除了緬懷同學之情,便是絮絮叨叨的講述打工的日常,沒有絲毫的男女之情流露,末尾留了個工廠宿舍的電話。

    沈歸拆開信,看着上面像幼兒園孩子的字跡,心裏翻江倒海。

    重生前,他們重逢於南都的一家小餐廳,他去喫飯,她在裏面做服務員。

    兩個人都剛剛和前任分手,男才女貌,不到一個禮拜就睡進了酒店。

    他參加工作剛滿三年,她參加工作十年。

    原本幸福的生活,被沈歸打破了。

    他第一次創業,以失敗告終,連租的房子都退了錢用於還債。

    黃喬喬不僅沒有嫌棄他,反而覺得心裏踏實,因爲落魄的沈歸不再耀眼,用那點微薄的工資租了個更便宜的房子。

    便宜到只需一百塊一月,房間小到只能放下一張牀,與隔壁只隔着一片薄薄的木板,站在牀上能看到隔壁的牀。

    每晚都傳來隔壁夫妻撞擊的聲響,他們臉皮薄,每晚只能和衣而睡。

    作爲男人,讓自己的女人受這種罪,他忍不了。

    加上她姐姐黃琴琴的介入,沈歸只能羞愧的離開。

    他變賣了身上一切能賣的,包括電腦手機,留下錢,去了海城,從此不再聯繫。

    黃喬喬,始終是沈歸心中最美,也是最愛的女人。

    如果當初可以重新選擇,他不會去創業,也就不會失去她,和她平平淡淡結婚生子,是他這一生最崇高的志向。

    即使後來功成名就,她始終是他內心裏的一根針,只要想起,就會心痛。

    世界上只有兩種女人,一種叫黃喬喬,一種叫路人。

    因爲這種念頭,他單身到三十九。

    沈歸拿出手機,對着紙上的號碼,撥了出去。

    既然可以重來,那就在她談第一個男朋友之前,把她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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