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大明王朝1587 >第四十四章 養馬與造反不可兼得
    徐泰時坐定了下來,朝着皇帝微笑致意道,

    “此三策皆出自洪武、永樂兩朝之舊制,我朝馬政,原乃取長於唐之牧監、宋之保馬,折衷而來,如今牧監已除,保馬不行,足可見養馬之難矣。”

    朱翊鈞首先問道,

    “不知洪武、永樂兩朝舊制有何不足之處”

    徐泰時回道,

    “我朝建國之初,太祖皇帝命應天、廬州、鎮江、鳳陽等府,滁、和等州民養馬。”

    “定製乃江北以便水草,一戶養馬一匹;江南民十一戶養馬一匹,每一百匹爲一羣,羣設羣頭,羣副掌之,牝馬歲課一駒,牧飼不如法,至缺駒、損斃者,責償追賠之。”

    朱翊鈞聞言便道,

    “國初百廢待興,江南、江北分派養馬,僅作權宜之計,然江北一戶與江南十一戶同等視之,則勢必勞役不均。”

    徐泰時點頭道,

    “彼時我寺以羣牧監時時巡行,視馬肥瘠而勸懲小民,是故雖則勞役不均,但馬匹肥足,少有缺駒倒斃之情形。”

    徐泰時說到此處,有些意味深長地衝皇帝笑了一下,道,

    “蒙元馬政,便是劃定牧區、隨水草而牧,因民間以戶養馬,故而設立監羣,只是監羣與所在府州無隸屬關係,而養馬民戶則是府州下轄之編戶。”

    “蒙元百姓於養馬之餘,田租正賦卻不能免除,養馬民戶身兼二役,苦不堪言。”

    “是而太祖皇帝定鼎天下後,於洪武二十八年盡裁太僕寺羣牧監,轉由管牧州縣督辦管理。”

    徐泰時採用了模糊時間線的方式,成功地把明初養馬民戶苦不堪言的責任推卸到了元朝頭上。

    朱翊鈞卻聽出了這番話的重點,徐泰時是在借蒙元告訴自己,如果讓太僕寺繞過府州縣直接去監管養馬民戶,那就會出現明初養馬戶一戶充兩差,百姓爲朝廷養了馬卻還要爲有司提供差役的情況。

    因爲府州縣和太僕寺互不隸屬,倘或要僉派民牧,那這兩個行政系統肯定會在地方上產生爭奪勞役人口的矛盾。

    這種矛盾會直接導致養馬民戶賦役過重,連開國之初的朱元璋也無法解決,只能撤銷太僕寺的羣牧監,將太僕寺的部分權力和責任轉移到州縣頭上。

    朱翊鈞想起了被州縣基層官僚逼至破產、甚至造反的李自成父子,不禁產生了一個動物學方面的疑問,

    “朕居於深宮,不通外情,還想請教徐卿,若於尋常年月,無飢無荒,這百姓民牧,一年究竟可產多少匹馬”

    朱翊鈞念及“牝馬歲課一駒”是朱元璋在洪武六年親自提出的養馬辦法,怕徐泰時忌諱祖宗舊制不敢說實話,於是又補充道,

    “譬如去歲順義王送與四位輔臣的良馬,倘或寄養於蘇州,一年可否交課一駒”

    徐泰時雖然坐擁幾座蘇州園林,但是提及本職,他對業務還是相當精通的,

    “據臣所知,普通馬的妊娠期約三百三十天,發情週期當爲十天,發情四天至五天時,爲最適當交配期。”

    “雖然牝馬產後七至十一天即發情,可以進行交配,但一般情形,卻不容易受孕。”

    朱翊鈞立刻反應道,

    “那也就是說,這一年課一駒,有的馬在某一時期或許可能,但將所有牝種馬都依此計算成爲通則而課駒,事實上即不可能。”

    徐泰時仍是風度翩翩,絕不說祖宗的一個“不”字,

    “是,因此在洪武初年,太祖皇帝爲除蒙元苛政,或是免除馬戶徭役,或是賜予寶鈔以減免養馬人戶重負,實在可謂是用心良苦。”

    朱翊鈞聽罷便覺得李自成的造反和吳三桂的降清都是有道理的。

    按照馬的習性,即使是交給專業人士豢養,在食料充足、有相應政策減免賦稅的情形下,一年都不一定能產得一匹合格的馬,何況是在饑荒遍地、賦役沉重的晚明呢

    歷史上的李自成深通馬性,他見到自己父親因未完成朝廷僉派下來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飽受刁難,甚至追賠破產,心中焉能不恨

    這戰馬的養飼週期如此之長,養育成本又如此之高,即使是像吳三桂這樣的軍閥,也不可能在失去大後方支援之時,令手下的五千匹戰馬忽然就地再生產出另外兩千五百匹。

    “李守忠們”被破產了,“李自成們”也造反了,崇禎皇帝已經自縊了,吳三桂縱使是厄勒梯亞附體,也不可能在山海關自行生產出大量可用戰馬。

    朱翊鈞是能夠理解吳三桂的。

    “白皙通候最少年”的吳三桂風流倜儻了一世,怎麼會甘願爲了一個已經死去的君王去蹲在馬廄邊養馬呢

    歷史上的吳三桂就不是會幹這種活兒的人嘛。

    換句話說,倘或吳三桂是一個能蹲在馬廄旁認真計算牝馬發情期的人,皇太極也是不會說出那句“吾家若得此人,何憂天下”的著名評語的。

    因此吳三桂絲毫不爲難自己,他乾脆利落地剃了頭,快快樂樂地跟着多爾袞殺人去了。

    朱翊鈞覺得自己是沒有甚麼資格去責難吳三桂和李自成的。

    他二人的行爲屬於認清現實之後,追求自我的一種表達,雖然人還在爲俗世的利益掙扎,但他們的精神已然是超脫了。

    無論李自成和吳三桂如何對不起大明,但從動物學和生物學的角度上來講,他們的選擇無疑是正確的。

    會養馬和會殺人是不可兼得的。

    朱翊鈞心想,倘或一個王朝令自己的子民寧願去殺人也不要養馬,那定然不是馬出了問題。

    “免徭役、賜寶鈔、免田租、增馬戶,太祖皇帝用心若此,卻仍未能紓緩馬戶負擔。”

    朱翊鈞感嘆道,

    “可見民牧養馬之難,實不在是否能免賦減役這一項上。”

    徐泰時回道,

    “故而洪武末年,太祖皇帝已對馬政有所更張,最初止以各戶田地之多寡僉派馬戶,後又添進丁額一項,即以丁、糧合計爲僉派標準。”

    “此項國策於成祖皇帝時,正式更定爲江北五丁養一馬、江南十丁養一馬。”

    朱翊鈞雖然是現代計劃生育政策下產生的獨生子女,但是他對沒有實行計劃生育之前的社會情況還是有一定了解的,

    “百姓多子,一戶絕不止一丁,馬戶負擔如此沉重,倘或論丁養馬,一戶有多丁者豈不負累”

    “倘或江北一戶有五丁,原洪武五戶之賦役皆成其永樂一戶之責,長此以往,則必有隱丁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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