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尉卒採用義務兵役制進行遴選入伍,入伍兩年,參軍之後參加嚴格的軍事訓練,平日在地方負責安全事務,義務兵沒有軍銜,兩年後可以選擇退役,也可以自願或者由地方尉官推薦加入國防軍,參加國防軍之後稱之爲列兵,享最低的士兵津貼,然後按照軍功考評授予下士、中士、上士、少尉、中尉、上尉、少校直至大將的軍銜,各自享受不同的軍爵待遇,而陳旭的軍爵改革完全廢除了分封糧田房產食邑等待遇,全部採用工資結算,用貨幣化方案完全取代以往的勳爵授田制度。
這個處置方式是三省六部的官員爭議最大的地方。
一旦採用這種全貨幣工資法案,其實國防軍就和大秦所有的官員一樣開始領薪俸,按照陳旭的軍制改革,除開地方尉卒和駐留嶺南的大軍暫時不需要領工資之外,駐守關中的四營將士和防備京師的兩萬禁軍,還有西北兩路大軍共計二十萬大軍,每年光是薪俸開支都要八千餘萬錢,這筆錢雖然朝廷眼下拿得出來,但絕對要在別的地方剋扣纔行,而大秦最不缺的依然是土地,人均面積可以用裏來計算,因此財政署和戶部官員一致反對陳旭這個改革方法,提請始皇帝依舊採用舊式的軍爵封賞制度,採用房田賞賜外加部分錢財的模式,始皇帝考慮再三之後還是同意暫時採用這個方案。
之所以是暫時採用,始皇帝覺得陳旭明知大秦眼下土地充足的情況下強行推行工資制度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然也不會這樣去做,因此他要等到陳旭回京師之後細聽分說。
在陳旭的提請的奏書當中,軍政幾乎完全分開,這個也早有苗頭,所有官員其實也都很激動這樣一種變化,不然當文官一輩子都掙不到軍功,許多官員只有品級而無勳爵,就只能領取官秩而得不到任何田產房產的賞賜,一旦分開之後,文官通過努力也能得到賞爵,因此陳旭的這個改革幾乎受到了所有官員的熱烈贊成。
這個勳爵法案就是另一個授爵系統,獨立於軍爵之外,針對的不光是文武官員,還針對平民和商賈甚至奴隸,凡是爲國立下重大功勞的人都能得到勳爵,而且這個勳爵採用的還是商周公侯伯子男五級諸侯之爵位名稱。
雖然陳旭在勳爵法案中明確表示這五級勳爵只是名義上的封爵,只是一種尊稱,只能按照爵位分封一定的糧田房產和少量食邑,只得其貴而不得其勢,但三省六部的官員依舊吵嚷不休,認爲把商賈甚至奴隸都納入這個體系是對於士族和官員的一種侮辱。
爵不爵位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自降身份,一想到將來可能自己就要和一個賤奴平起平坐享受貴族待遇,所有的官員頓時覺得渾身上下都不好了。
“奴隸如何?我大秦從未歧視過奴隸,有功當賞,有罪當罰,我大秦當初開阡陌廢井田,所有平民幾乎都起於奴隸,焉何現在就不行?就連軍功也不禁絕奴隸封賞勳爵,諸位愛卿因何如此反對?”
在始皇帝質問和反駁下,所有官員皆都語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