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十一章張桂兒婚約彩禮案
    臨海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孫兵副庭長正在調解張桂兒訴陳兵婚約彩禮糾紛案。

    “被告,原告給八千塊錢的彩禮,是否屬實?”孫庭長態度和藹的問。當然這些問話和回答都由坐在旁邊的書記員小苗做了如實的記錄。

    “屬實,但這都不是我偷來搶來的,是他們自願給我的。現在叫我返還,沒有任何道理。而且這八千塊錢在我上學期間早就花光了。”陳兵死乞白賴的說。

    “誰自願給你的?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你這個沒良心的白眼狼。”桂兒的母親,也就是阿蠻的表嬸,在旁邊激動的要衝上來,被阿蠻扯住了衣袖。

    “我看原告各方面條件也還不錯嘛,據說還會做生意。家裏又種了幾十畝地。收入也不比你這個教師差呀。再說了,感情也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本庭希望被告認真考慮一下,同原告和好,共同結婚過日子。被告,你看怎麼樣啊?”孫庭長循循善誘道。

    “他是個老百姓,我是個人民教師。我們之間沒有共同語言。無法在一個屋檐下生活。”被告的聲音顯得有些有氣無力。

    “人民教師固然是一個無上光榮的職業,但是你要好好的考慮一下當初。當初人家要不是幫你交了學費,你這個大學還能上嗎?我作爲一個庭長,不是在這個地方批評你。人千萬要有感恩之心。再說了,老百姓怎麼啦?我的愛人也是個普通的農民嘛。”孫兵仍然是不厭其煩的教育道。

    “人家一個大庭長,愛人都是老百姓,你一個教師又怎麼啦?我家桂兒哪個地方不如你?”桂兒的父親在旁邊憤憤地說道。

    “人家孫庭長只是那麼一說,你們就當真了。”陳兵仍然要狡辯。

    孫兵一聽這話,騰的一下,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我說陳兵啊,你這是懷疑本審判長撒謊嗎?你問一下李阿蠻律師,看我說的對不對?”語氣中透露出嚴重的不滿。

    阿蠻一聽這話,連忙點頭證實道:“是的,是的,孫庭長說的一點都不差。”

    “我說陳兵啊,你想過個雙職工的家庭生活,這個我們能理解。但是雙職工也有雙職工的苦惱嘛。單職工人家是有人工作,有人執家。這叫家裏家外都有人。我感覺象我這種單職工之家也很好,你每天回到家,飯已經端到飯桌上了。也是很不錯的。你考慮考慮呢!”

    “我費了那麼大的勁,考上了大學,現在仍然要找一個農村的妻子,我不能接受這個現實。我是一個國家工作人員,怎麼能和一個老百姓結婚的。這個方案我絕對不會考慮的。”陳兵態度決絕的說。

    “如果被告堅決不同意本庭的調解方案,你的官司有可能敗訴。我建議你回去考慮考慮吧。”孫兵示意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

    “憑什麼?我諮詢過律師。律師說原告的行爲屬於贈與,財物贈與後不得反悔,這是贈與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規定。”一聽孫說這話,陳兵就激動了起來。

    “你說的那種贈與是無償的贈與,不附帶任何條件。但是原告給你這八千塊錢是有條件的。這個暗含着的條件就是你必須和人家結婚。但是你現在已經主動解除了婚約。這個贈與的條件就不存在了。你回去再進一步諮詢一下,看我說的對不對。”孫兵看被告激動了起來,便心平氣和的和他解釋道。

    “人家是法官,是庭長,你懂個狗屁。你不和我女兒結婚,還要賴賬,你還是個人嗎?”桂兒的父親衝上去就要打陳兵,阿蠻慌忙上前拽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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