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四十章張志文買賣合同案
    “你放心,我們律師有自己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我們會爲你保密的。”阿蠻對張老二說。

    不過阿蠻的心裏倒犯起了嘀咕,徐玉萍居然長得那麼像小桃紅。天底下竟有如此相似的人嗎?而且徐和自己祖母的關係又是那麼的親密。難道這一切都是巧合嗎?抽時間回去一定要問一問自己祖母到底是怎麼回事。

    “李律師,法院現在還沒有通知我們開庭嗎?”張三在旁邊問。

    “案件反正已經立了,法院會通知我們開庭的,你們耐心等一等。可能法院最近案子比較多。”阿蠻解釋道。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快到陽曆年了。嶺東省臨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臨海縣五交化公司與徵文縣五交化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庭審準備工作就緒後,審判長開始了正式的法庭調查。

    審判長:請上訴人徵文縣五交化公司提出上訴的事實和理由?

    上訴人(代理律師):第一,被上訴人作爲五交化公司,無權出售化肥。其與上訴人簽訂的買賣合同因違反國家政策法律屬無效合同。第二,被上訴人賣給上訴人的化肥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其有效成份含量明顯低於國家規定。質量存在嚴重缺陷。導致購買化肥的農戶損失慘重。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一審法院判令我們支付所有貨款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駁回被上訴人的訴求。

    審判長:請被上訴人答辯?

    阿蠻:上訴人的上訴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第一,被上訴人出售化肥雖然違反了工商管理的部門性規定,但這隻能屬於行政違法。行政法律關係和民事法律關係是兩個概念。被上訴人並沒有違反國家法律強制性,效力性規定。第二,被上訴人出售的化肥,不存在質量問題。上訴人在一審時出示了部分化肥包裝袋的照片。儘管這些照片顯示的化肥包裝袋外形上和被上訴人的化肥包裝袋高度相似。但上訴人無法證明該化肥包裝袋,就是被上訴人的化肥包裝袋。故此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判長:請問雙方當事人在買賣合同訂立時是否進行了樣品封存?

    雙方(均):沒有。

    審判長:上訴人處是否還存在沒有銷售掉的化肥?

    上訴人:還有一噸,在一審時,我們曾經向一審法院提交了樣品並申請鑑定。但因爲對方不認可該批化肥系其銷售。故原審法院不同意我們的鑑定申請。

    審判長:被上訴人的貨物是分幾批發貨給上訴人的?每批每車貨物被上訴人是否進行了理化檢驗?

    上訴人:分十批發貨的。沒有進行理化檢驗。

    阿蠻:是分十批發貨的,我們每次發貨都有對方的接收單據,而且對方都是在理化檢驗合格後纔出具收貨單據給我們的。

    審判長:根據以上庭審情況,本庭決定組織雙方到存貨現場查看一下。休庭!

    隨着法錘的一聲敲響,審判長,審判員走下了審判臺。

    “張經理,下午我們組織你們雙方到現場勘查一下,你什麼意見呢?”審判長周大興對張志文說。

    “周庭長,真是不好意思啊,我們的張律師在一審時已經說過了,那些貨都不是我們的,與我們無關,我們去幹什麼?”張志文說。

    “哦,張經理,那就不好意思了。我們法庭決定的事情一定要辦,我們下午就只能和上訴人一起去勘察現場了。”周大興堅持道。

    走出法庭,張志文騎着一輛嶄新的摩托車將阿蠻帶回了辦公室。

    回到了辦公室,巧兒正在打掃他中午臨時休息的小房間,併爲他收拾房間裏的東西。

    “我的小姑奶奶,你這是要幹什麼呀?”阿蠻帶着疑惑的問。

    “不是跟你說過了嗎?這個婚我如果離不開,我就不走了。”巧兒邊抹着桌子邊說。

    “我的小姑奶奶,你就準備住在這兒?那是領導分給我中午或者晚上臨時休息用的房間。你住在這裏算個啥?那我到哪休息?要是讓我老婆過來看見,懷疑起了其他的事情怎麼辦?”阿蠻的語氣顯得非常焦急起來。

    “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巧兒還是十分平靜的說。

    “我說巧兒,我親愛的表妹,你是不是能在附近找個地方住一下,找點臨時工作做做?這樣不是也能解決點生活問題嗎?”阿蠻說。

    “我找什麼工作呀?我每天早上到菜市場批發點菜賣一賣,賺點生活費就行了。我到外面哪有錢租房子?我就住在你這。誰叫你不幫我把婚離開的。”巧兒的口氣倒是非常乾脆。

    “表妹呀,你這才叫瞎掰。我跟你說正事,明天可是你最後一天上訴期限了。你要上訴的話,不能再耽擱了。”阿蠻說。

    “那就上訴吧。具體工作你幫我安排唄。”巧兒撇了撇嘴,又繼續幹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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