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一百七十四章艾縣小聚
    離開了艾縣看守所,阿蠻通過張春找到了張三。

    “李律師,你好啊!”張三從打工的機械廠裏一溜小跑着出來,和阿蠻揮着手,打着招呼。後邊跟着張春。

    “哎,你好!張三,慢點,不急,注意腳下。”阿蠻向跑過來的張三也招了招手。

    “表弟,天也不早了,我們找個小飯店,邊喫邊聊。”張春跟上來,也說。

    於是,三人找了個小飯店,張春點了幾個菜,要了兩瓶酒,分賓主落座。

    “李律師,江南哥的事又得麻煩你了。他確實很冤枉。”張三把桌子上的空杯斟上酒。

    “不用客氣!”阿蠻道。

    “李律師,你這次會見我兒子,感覺情況怎麼樣啊?”張春問。

    “情況不容容樂觀吶。關鍵是一審法官定了案,二審法官一般不想改判。因爲改判的程序比維持的程序要複雜的多。何況你這個案子,被害人身上的傷,確實是張江南打的。這個事實還是比較清楚的。”阿蠻答道。

    “那下邊應該怎麼辦呢?”張春端起杯子,深深的喝了一口酒。

    “江南的意思,讓張三想想,出事那天晚上,在圍觀羣衆中有沒有熟悉的人。受會見時間限制,他一下子想不起來。”阿蠻也呷了口酒。向嘴裏扔了幾顆花生米。

    “小三,你好好想一下。李律師,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們找兩個出庭證人?”張春的頭腦看起來挺聰明。他邊說邊用公筷夾了一塊紅燒鱸魚放在阿蠻面前的餐盤裏:“這是飯店特色菜,表弟,你嚐嚐。你不要老喫那花生米。”

    “我想起來了,我二叔家的張蘇俠,也就是張蘇紅的姐姐,好像帶過一個人和我一起喫過飯,這個人好像叫華子軍。那天晚上,我一打眼好像看見過這個人。”張三認真地想了想說。

    “我認真地看了下一審卷宗,公訴人一直認爲你兒子張江南和被告人華林是互相毆打。因爲華林一直不承認他曾拿刀這一細節。公安機關當時也調查了兩名證人,證人均沒看見華林持刀這一情節。所以,只有張江南的供述,而沒有其他證據予以印證,法院就沒有認定這一事實。”阿蠻解釋道。

    “李律師,我敬你一杯!”張三舉起酒杯:“感謝你爲我爸伸張了正義!要不是你,我爸死不瞑目啊。”

    “沒事,這是我的工作本分,不用謝!”阿蠻也端起酒杯。兩人碰了一下杯子,都一飲而盡。

    “張小五現在怎麼樣了?”阿蠻隨口問了一句。

    “早就釋放了,出來以後,還在這個機械廠打工。只是現在見到我和蘇紅,都不理睬,好像不認識我們一樣。”張三夾了口菜放進嘴裏。

    “他這也是罪有應得!我現在一想起我那三哥張老三死得慘像,我都睡不着覺!”張春的語言中充滿了惱怒!

    “我現在還沒搞明白一個問題,齊小紅爲什麼把那封情書收那麼長時間?而且放在那麼隱祕的地方。”阿蠻吃了口菜,擡起頭來,目光中滿是疑惑。

    “我聽村上的人講,後來有人問過齊小紅,連齊小紅自己都感覺到莫名其妙。說是張小五得罪了什麼人,人家故陷害他的。”張三消息靈通的說。

    “張三,你可不能光顧着喝酒,你回去這兩天就抓緊把這事情落實一下。”阿蠻用筷子點了一下張三說。

    “你李叔的話,你可得給我記着!你他媽的,這事你要給我辦砸了,我砸斷你的狗腿!”張春把張三的杯中斟上酒,然後,用自己的酒杯碰了碰張三的酒杯:“奶奶的,給我喝乾!”

    “叔,你放心!”張三一仰脖,把杯中的酒灌了下去。

    “我放心個屁,天天就是喝,喝完兩杯酒,八輩祖宗都忘了!當時,你也是喝多了,也是不多,你不可能騎着個破三輪追人家的!小蘇紅頭幾天已經被我熊過了,她說你兄弟倆一喝酒,她也勸不住。”張春端起杯子,把杯中酒也灌了下去。

    “叔,我知道,這次是我對不住你老人家。但是,我當時一看蘇紅被罵哭了,我一生氣,就犯糊塗了!”張三重重地把喝空的酒杯放到了桌子上。

    “心字頭上一把刀,忍!忍得一時之氣,方得風平浪靜!你爸在世時,也沒少說你!”張春抓過酒瓶又將自己和張三的杯中斟滿酒:“你他媽的一點禮數都不懂,給你李叔端杯酒!”

    “叔,我錯了!今後我一定聽你的話。對不起,李叔,我給你老人家端杯酒。”張三站起來,深深地向阿蠻鞠了一躬,然後,走到阿蠻身邊,雙手端起阿蠻的酒杯,高高地舉過頭頂,雙膝跪地:“李叔,侄兒不孝,給你老人家端杯酒!”

    阿蠻趕緊按禮節,接過酒杯,拉起張三:“這禮數大了,咱爺倆誰跟誰。來,同飲此杯!”

    張三借力站起,同時用右手做了個下壓的手勢,示意阿蠻坐下。然後,雙手舉起自己的酒杯,和阿蠻共同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端酒,是江北農村酒席桌上的一個重要風俗,晚輩爲了表達對長輩的尊敬,必須爲自己的最近近的長輩端杯酒。

    幾人喝完酒,阿蠻和張春乘坐大巴車,連夜回到了一千多公里外的家鄉——臨海。

    第二天,剛到辦公室。陳兵拿着一張紙就走了進來:“表哥,昨天你不在辦公室,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寄過來一張出庭通知,我代收了一下。”

    陳兵邊說邊將手中的那張紙向阿蠻遞了過來。阿蠻接過一看,是顧秋之二審的出庭通知書:“……定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時,在我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馬翠芝離婚糾紛上訴一案,請劉大權律師作爲被上訴人顧秋之的代理人準時參加開庭……”

    看過後,阿蠻又將出庭通知書遞了回去:“陳律師,你把它轉交給小劉,讓他做好開庭準備工作!你協助他一下。開好這個庭,也能鍛鍊一下你的工作能力。”

    “好的,謝謝表哥!”陳兵拿着出庭通知書就走出了阿蠻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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