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二百一十八章巧兒盜竊案二審
    “李主任,這是哪裏的話,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巧兒姑娘本身也是爲了我們的工作纔出的事。”趙大紅客氣地舉起酒杯。

    “老表叔,還有巧兒姑,也希望你們理解我的難處。你們如果不打官司,我直接把錢給了你們,那些董事、大股東不會饒了我的,有時候打官司也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辦法。”張大勇也解釋着舉起酒杯。

    三杯相碰,三人互相理解地點了點頭,把杯中的酒喝了下去……

    二000年五月二十日上午九點,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九審判庭正在開庭審理張巧兒涉嫌盜竊一案。

    “由於孫憲明故意實施誣告陷害行爲,導致一審判決錯誤。建議撤銷一審判決,宣告張巧兒無罪。”公訴人簡單明瞭地提出自己的公訴意見。

    “同意公訴人的意見。”陳兵應道。

    “請公訴人向法庭舉證。”審判長譚萬春指令道。

    “向法庭舉證兩組證據,一是孫憲明本人的供述一組。孫憲明在自己的供述中對誣告陷害張巧兒的事實供認不諱。二是酒店的監控錄音錄像磁帶一盤,內容爲孫憲明在某酒店和齊小紅的對話,該監控錄像充分顯示了孫憲明誣告陷害張巧兒的相關事實。”公訴人向審判長提交了上述兩組證據。

    “上訴人張巧兒及其辯護人對上述兩組證據是否有異議?”譚庭長問道。

    “沒有。”坐在上訴席上的張巧兒流着淚答道。

    ……

    控辯雙方最後陳述是出奇的一致:“宣告張巧兒無罪!”

    半個小時後,一張蓋着鮮紅的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章的無罪判決便落到了張巧兒的手中,她失聲痛哭……

    十天之後,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張巧兒、臨海縣人民醫院不服臨海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上訴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侵權糾紛一案作出裁定:

    一,撤銷臨海縣人民法院一審裁定和判決。

    二,本案發回臨海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本裁定爲終審裁定。

    臨海縣人民法院接到雲濱市中級法院的裁定後,迅速組成新的合議庭,準備好法庭的各項開庭審理工作。

    “表哥,我現在頭也禿了,嘴也歪了,眼也斜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我還怎麼活呀?”巧兒在阿蠻的辦公室簽收了這份裁定書後,兩眼無神的望着阿蠻。

    “唉——,人生之路漫長曲折。古人說,人有悲歡離合,月有說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表妹,你現在活的太累,太苦,應該找個可以依靠的人了。我看那個護林員周旺旺對你好像有點意思嘛——”阿蠻試探着說。

    “表哥,你難道忍心我跟這個傻子過一輩子嗎?你的巧兒要成爲一個傻子的老婆,要陪伴這個傻子過一輩子,你的心能不痛嗎?表哥!你說這話,我就知道你現在的心裏已經沒有一點我了。”說着說着,巧兒向阿蠻撲了過來,抱住了阿蠻,在阿蠻的懷裏痛哭不已!

    “表妹,別這樣!一切的艱難困苦都將成爲過去,你要勇敢的面對這些,要勇敢的走出你自己的路!”阿蠻輕輕的撫摸着巧兒的假髮……

    至此,巧兒的命運迎來了新的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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