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二百八十四章明明撫養費案二審和審訊張小…
    二00三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三時。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在第十法庭由馬文濤法官主審阿花上訴一案。

    “離婚時既然調解被上訴人明明由被上訴人的父親阿蠻撫養,且當時約定撫養費由阿蠻自理,明明的醫療費用就應當由阿蠻負擔。因爲醫療費屬於撫養費中的一種。換句話說,撫養費就包括醫療教育費和生活費用。原審法院判由上訴人承擔,沒有法律依據。”上訴人阿花的代理人錢眼開提出了自己的上訴觀點。

    爲了找律師這件事,阿花也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因爲她找遍了臨海的所有律師,只有錢眼開答應代理這個案子。在她沒和阿蠻離婚之前,她對這個死胖子非常的厭惡,現在倒覺得這個錢律師可愛了起來。

    “在離婚時的情形已經發生重大變化後,撫養人收入降低或被撫養人需求增加,按原撫養費標準執行將無法滿足被撫養人的生活學習需要,被撫養人可以提出超出原撫養費標準的要求,這是我國婚姻法的明確規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不存在任何問題。上訴人的上訴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小劉也是毫不客氣的提出了自己的答辯觀點。

    ……

    臨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

    “你當時爲什麼要叫張小花上車,老實交代!”已升任副局長的趙鵬坐在審訊桌後,厲聲喝問。搞清楚犯罪的動機目的向來是刑事偵查的第一要務。因爲犯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向來是犯罪的重要組成因素。

    “我當時看到張小花長得好看,想和她談對象。想先將她叫上車,慢慢接近她。以便於和她溝通。”坐在審訊桌對面二米遠的椅子上,已被銬住雙手的張小勇如實答道。

    “駕駛操作檯上的應急門鎖當時出事時處於什麼狀態?”坐在趙局長旁邊,已升任刑警大隊長的李志國發問道。

    “正常工作狀態。”張小勇說。

    “那爲什麼在張小花第一次打開車門後,僅僅釆取了關閉車門而不是鎖死車門的方式?”李大隊又問。

    “因爲當時隨時都有乘客要上車下車,如果採取鎖死車門的辦法,就要先打開車門鎖,然後才能打開車門,這樣很麻煩。關鍵是我當時也沒想到張小花會跳車。”張小勇非常懊惱的說。

    “張小花已經多次在你面前提出要下車,那你爲什麼還不准她下車呢?”李大隊邊記錄邊繼續發問。他還是在審查犯罪分子當時的主觀心理狀態。因爲只有查清楚犯罪分子當時的主觀心理狀態才能判斷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刑法上規定的過失。

    “我當時考慮離張小花上車的地方還有十多分鐘的車程,如果讓她下車自己走,還得走很長時間。我想把她帶到她上車的地方。這樣離她家會近一些。方便她回家。”張小勇回道。

    “你是怎麼知道張小花家住處的呢?”趙鵬仍然是耐心地問。

    “張小花在車上和我聊天的時候告訴我的。”張小勇的聲音有些小了下去。似乎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審訊,體力虛脫了起來。

    “端杯熱水來。讓他喝點水接着審!”趙鵬命令道。

    “是!”站在旁邊剛剛升職的副大隊長馬大兵答道。

    “經合議庭合議,本院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合法有效。上訴人的上訴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故此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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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爲終審判決。閉庭。”審判長馬文濤敲響了法槌。

    阿花怔怔地立在那裏,代理律師錢眼開拽了她一把,她才嚎啕大哭:“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我的女兒都要死了,還有人拿她來訛我的錢。你們可都是主持正義的公家人啊。你們怎麼能支持訛人哩!錢律師,你不是說我這個官司是穩贏的嗎?怎麼輸了呢?”

    “唉,正義何存,天理何在啊。那阿蠻手眼通天,我也無可奈何呀!”錢眼開假惺惺的陪着阿花流了兩滴眼淚:“我說花姐,咱先回去吧,有什麼事回去再商量吧。實在不行,咱再向上面申訴。”

    阿花無奈的點了點頭,跟着錢眼開走出了法庭。

    雲濱市解放大道的一處較爲隱敝的普通民房。

    房東配合警察打開了房門:“這間房子一直是租給一個外號叫兔子的人。這個人具體名字我們也搞不清楚。他經常和一個漂亮的女人住在這裏。”

    “是這兩個人嗎?”一名警察拿出了兩張照片給房東辨認。一張是兔子,真名羅大寶,長河集團公司保衛部負責人。另一個叫苗江華,長河法律諮詢服務公司民事部主任。

    “是的,就是他們!他們平時都是以夫妻的名義租的我的房子。”房東篤定地點了點頭。

    一名女警問房主:“租客有多長時間沒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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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有兩個多月了吧。那個男的開始對那個女的一直很好,但最近一段時間不知什麼原因,他就和那個女的經常吵架。有一次我甚至聽那男的說,我非殺了你不可之類的話。”房東回道。

    “是爲什麼事發生的矛盾你知道嗎?”女警又問。

    “這個事我倒是不大清楚。”房主道。

    接着警察們迅速對這個房間進行了全面仔細地勘察。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勘查完成。

    “一旦發現租客回來,一定要迅速和我們聯繫。這是我們的聯繫電話。”那名女警察遞給房東一張名片。

    “好的,警察同志!一旦發現租客的任何行蹤,我會立即向你們報告。”那房主恭恭敬敬的接過名片,點頭哈腰的說。

    說完幾名警察就和房主告了辭,轉身走了。

    誰知剛走了二三十米,身後卻傳來了房東的喊聲:“警察同志,請你們停一下,我還有件東西要交給你們,這件東西是在我的租房內的地面上發現的。如果你們查到了這個租客,麻煩你們將這個東西轉交給租客。”

    “什麼東西?”那個帶頭的警察轉過身來問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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