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凡仙逆 >第一千三百五十七章 回禮
    最終嫦娥還是讓其他人都站了起來,但讓他們原地不準走動,因爲嫦娥說她不喜歡有人族“不小心迷路湊過來”。

    “好,我保證他們都不會動。”葉楓笑道。對於古族其他所有人而言這個就是命令,所以沒人敢移動半步。也是因爲如此,贏氏一族才更加只能跪着,畢竟一個時辰還沒到。

    這個時候,盈盈走了過來,一臉猶豫地看了眼葉楓後邊低下頭,視線左右閃爍地在地面上遊走,似乎在想着怎麼說合適,又在猶豫該不該說,

    葉楓知道盈盈爲何而來,畢竟剛剛所有人都跪着還好,現在其他人都站起來,就贏氏一族還跪着,盈盈覺得這有些不好。但是葉楓在所有人的面前說了贏氏一族跪一個時辰,現在時間還遠遠沒到,但是如果盈盈去求葉楓的話,盈盈又覺得有點不妥。

    於是葉楓笑着對盈盈道:“那就讓贏氏一族也起來吧。”

    盈盈心中一驚,而贏如玉也是心中一驚,而嫦娥卻替她們兩個人說出了喫驚的緣由,

    “葉楓你這樣朝令夕改,可是有損王的尊嚴,那可不是王該有的行爲啊,更何況你可是連王都沒資格相比的人物”嫦娥冷笑道。

    盈盈擔心的就是這個:一個合格的上位者,要言而有信,令行禁止。至少要做好這兩個方面。葉楓在“言而有信”方面的表現十分的微妙。所以葉楓作爲上位者,不能再在“令行禁止”方面拉胯了,而令行禁止最忌諱的就是朝令夕改。而這個就是盈盈覺得不妥而猶豫的地方。

    贏如玉也很清楚這一點。

    但是葉楓卻道:“嫦娥仙子,你是不是誤會我了。我可沒那麼高階層啊。舉例來說,比如無價,你們通常理解就是很昂貴,但是在我看來,無價就是沒有價值,所以無價除了極其昂貴之外,還應該包括極其便宜。同理,王沒資格和我比,並非是因爲我是比王還要尊貴的人物,而是因爲我就是一個普通人。”

    葉楓故意頓了一下,道:“不同階層之間只有相互關係,從來就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剝削階層未必高貴,被剝削階層也並非低賤。畢竟強弱攻守會易行。而比較就只能是在同一階層,即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才能進行,跨階層是無法比較的

    “我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打工仔,不過運氣好點,混到了研究所所長和防衛部部長,但也就只是養家餬口、混口飯喫罷了。”

    而此刻任小瑾湊過來道:“也就是說王沒有資格做你的對手,但是普通人卻有資格是嗎?”

    葉楓笑道:“嗯,就是這麼回事,”

    說着葉楓看了眼贏如玉,似有深意地道:“如果王想當我的對手,最起碼也要有一個普通人的心態才勉強有資格,當然改變階層那也是可以的。”

    於是乎,

    “。。。”嫦娥無語了。

    “。。。”而贏如玉無語的同時,似乎覺察到葉楓話裏的一絲深意。

    “。。。”但在場的其他古族衆人盡皆無語了。

    半晌,嫦娥總結道:“你就是這麼個‘沒資格比’法的嗎,難怪你能寫出那般腦幹嚴重損傷的公告,而這個也是他們那麼想死你的原因”

    聞言葉楓笑道:“你確定不是想我死嗎?”

    葉楓雖然在笑,但是所有人都莫名的感到心裏發涼。

    嫦娥道:“既然禮物很滿意,什麼時候給我回禮。”

    葉楓道:“需要的時候,葉某恭候大駕。”

    聞言,嫦娥難得地笑了下,也難得不那麼冰冷,道:“好。”

    或許是葉楓那驚人的實力,給了嫦娥信心,讓嫦娥更加有信心去找到那個人,追尋那個無數次輪迴都找不到的答案吧。今天對嫦娥而言的確是值得高興的事情

    。。。

    之後贏氏一族的人都站了起來,但都在原地沒有走動,贏如玉並沒有向靜姨問詢這一切到底是不是考驗。因爲這個已經沒必要再問了

    這個一定是真的。因爲這個是葉楓說的。葉楓就算殺了任何一個人,滅掉任何一個家族,都沒人敢去質問責難;欺騙是有所求,而葉楓想要什麼,只要葉楓願意用強,沒人敢不給,他根本就沒有說謊騙人的必要

    你不是想聽世界有多魔幻嗎?說個關於謊言的魔幻。

    在現實生活中生活中,那些實名舉報明星人物的事情有接近七成的人是“實名誣陷”,聽起來是不是很魔幻?

    這是一個流量時代,而流量就代表錢,歸根究底,這還是一個錢的時代,一個被錢扭曲的人心人性的時代,不,不對,或許正確的說法是,人心人性本就是扭曲,人心人性是原因而不是結果,是本就扭曲的人心人性,造就了這個爲流量不擇手段的時代。因爲人心人性本惡且趨利,所以人性需要道德和法律的約束,但是如今世風日下,道德沒用了,就只有靠法律了,起碼法律還有合法的強制手段。但是很可惜,實名誣陷別人的人沒有足夠的、嚴厲的法律制約,他們可以憑藉着極低的法律成本來博得巨大的人氣流量。一本萬一,完全將“搏一搏,單車變摩托”貫徹到底

    而那些無知的人們,就因爲他們敢實名,就願意相信他們“舉報”的人,是道貌岸然的僞君子,因爲無知的羣衆那盲目的仇富心理被人拿捏的死死的。殊不知孫子兵法,虛者實之實者虛之的這一套,誣陷者玩的比誰都溜

    這個是可悲的!

    說到底,還是缺乏“舉報同罪制度”。在這一點上《凡仙公約》上就明確規定,舉報者和被舉報者同罪,舉例來說意思就是:如果舉報者舉報別人是殺人罪,那麼一旦被發現舉報人是誣陷,那麼誣陷的罪行的處罰就按照所舉報的殺人罪的同等刑罰定刑。

    這樣,只有那些真正受到冤屈的人才能堅持舉報,只有增加誣告的法律成本,讓那些誣告的人入不敷出,誣告自然就會消失,還世間一個朗朗乾坤

    雖然很荒唐,就和廉租房不能有廁所一樣荒唐,看似沒有人性,但是這個恰恰是那些人真正爲了給弱者做好事,從實際出發,考慮到人心人性的惡劣後,所得出的最有用最實際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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