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也不想死啊[快穿] >第164章 作精和他的怨種男友(16)
    狗賊,我跟你勢不兩立。

    陳幺都要跳起來了:“你才邋遢!”污衊一個小零不洗腳,還說他邋遢,他真覺得,“你這個人、你就惡毒。”

    明渡還是那半死不活的聲音:“我又沒有喫完飯不洗手。”

    陳幺氣得臉都要紫了,但還是去洗了下手,他還用香皂搓了好幾下,洗到手上都有一點茉莉花的甜味,他洗完去拽明渡:“你起來,我要去上班了,你去送我。”

    這離市區好遠,一個人多沒意思。

    明渡拍開陳幺的手:“你是公主上街還是王子游行啊,還送你。”他把手機放一邊,“我要不要順便把班也給你上了好了。”

    反正就只是代班,沒什麼技術難度,陳幺的眼睛都亮了,他終於知道幹中介的好處了,寧婉出三百,張海麗抽成一百,他再抽一百:“我給你一百,要不你替我去吧,朝九晚五,也不用幹什麼活,就打打卡就行了……”明渡去上班,他豈不是就得待宿舍,他話說到一半,“還是我自己去吧。”

    寧婉的辦公室可比宿舍好多了。

    明渡現在知道陳幺找了個什麼活了:“誰給你安排的?張海麗。”他是有點意外,但也不是太意外,“你還挺招人喜歡的。”

    無論男女,陳幺都挺受人待見的。

    他其實已經決定接受陳幺這個麻煩精了,但一直覺得不急,談戀愛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談成的事,可陳幺確實能勾搭了點,他直起腰,“上班是吧?我送你。”

    陳幺都在想他晚上能不能住寧婉辦公室了,通勤一個多小時,他是真受不了這苦:“嗯?”他沒聽到,“你剛說什麼?”

    明渡輕輕點了下屏幕:“我送你。”

    陳幺屬於那種得寸進尺,蹬着鼻子就上臉的人,但他還記得明渡之前嘲諷他的話:“我又不是公主上街、王子游行,用不着。”

    他剛想說讓寧霄來接他,但又不想讓寧霄知道他住在這裏,“我自己打車。”

    昨天寧婉給他報銷了車費的時候,還給他發了個微信紅包說是加急費,他一點開,二百。

    他現在有錢了。

    明渡也要去市區,他得去市區看房:“是嗎?”他說話還慢條斯理的,“你都能獨立行走了呢,真棒。”

    陳幺低頭,明渡是很帥的,帥的人哪哪都好看,薄脣真的比較性感,尤其是長在這麼一張臉上的嘴脣,但他就是很想撕爛它:“你能不能別這麼賤。”

    明渡那兩片比較薄的嘴脣朝上彎了點,他的脣紋不是很重,但有一些,一笑起來就更性感了:“我怎麼賤了,這年頭喜歡說實話都是犯罪嗎?”

    陳幺不想看明渡的,但忍不住,媽的,長了十八年,頭一次碰到這麼帥的……明渡還有腹肌,其實明渡的上臂也好看,就那種年輕的、肌肉隆起的痕跡。

    猿背、蜂腰、螳螂腿,真的帥啊。

    他煩躁的扭臉:“滾。”

    明渡沒滾,他站了起來,還是很廉價的衣服,但放在他身上就很潮,他上街就是旁人敢多看兩眼,但絕對不敢要聯繫方式的酷哥:“走,哥送你。”

    陳幺看了眼明渡,又看了眼,然後低頭踢了下鞋子:“我要坐出租。”

    是發燒了嗎?

    怎麼覺得臉有點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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