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星武狂潮、 >第六百八十章邊錘小鎮
    真正的高手對決,無需拔出兵刃。

    從雪紅中坐下時,已經和張凡開始了較量和博弈,兩人的每一個動作,哪怕是提起酒壺,倒酒,端起酒杯,都是相互試探。

    無論是身體、氣息、心理都進行了一場激烈的博弈。

    雪紅中是一個高明的劍客,一個擁有豐富戰鬥經驗的武者,他知道,無論自己何時拔劍,眼前的人,都能隨時擋住。

    天底下,能擋住他一劍的人,並非沒有,但不多!

    而眼前的張凡算一個。

    一旦他無法順利殺了林公子和張凡,反而自己受傷,他和陸瑩都無法安全回到關外。

    他得罪的人實在太多,也有太多的年輕俠客,想要殺了他,揚名立萬,一夜成名。

    如果知道他受傷,絕不會放任他離去。

    林公子道:“樓主,你與雪紅中,誰的武功更強?”

    “我輸了半招,如果他方纔真的動手,我保不住你,但我可以斷他一條手臂,一個劍客的手,就是他的命。”張凡道,“如果是曾經,他可以不惜性命,可現在他不一個人。”

    聞言,林公子沉默很久。

    方纔的談笑間,他已經在生死間走了一遭。

    張凡離開了江南洲,紅蓮樓交給玉青兒打理,紅蓮樓之所以能夠收集到各方情報,因爲張凡在萬族宇宙網絡,購買了一本精神力祕術,可以窺探人的心靈。

    當然,窺探只適合精神力比自己弱的人,在銀屏星上,精神力比自己強的人,恐怕找不到幾個。

    張凡再度消失在江湖人的眼中,他開始浪跡天涯,尋找刀法的終極奧義。

    翼王朝,一個銀屏星上的邊末王朝,與世無爭。

    一條官道茶鋪上,一根竹竿上頭掛着一面醬旗,寫着‘茶’字。

    支起雨棚,擺放幾張簡陋桌椅,供過客歇腳。

    無論是誰,經過一路奔波疲憊,都不會嫌棄這裏老舊的陳設,只想好好坐下來,喝口茶喫點東西,填飽肚子。

    一粗布麻衣的青年,找了張凳子坐下,“老闆,一碗陽春麪,十個饅頭,一壺茶。”

    “好嘞,少俠誠惠十五文。”老闆笑呵端着麪條、饅頭、茶壺一起送上來。

    青年直接掏出一錠銀子,“不用找了。”

    “謝謝客官,謝謝客官。”老闆頓時眉開眼笑。

    路過這裏的客人,有錢的不少,可出手大方的客人不多,他今日的運氣似乎格外好。

    青年埋頭喫着麪條,啃着饅頭,他風塵僕僕的樣子,好像餓了七八天,腰間有一柄彎刀,已經解下,橫放桌面。

    此人,正是張凡。

    又有一隊行商旅客,在旁邊落腳,幾人要了牛肉和酒,大快朵頤,一邊聊天。

    “大元朝和大楚皇朝的戰爭已經到了白熱化地步,要不然,我們也不用繞道,從翼王朝邊境過。”

    “聽說大楚皇帝一個月前駕崩,太子順利登基,直接下了命令,要和元王朝血戰到底,苦了老百姓!”

    “我還聽說大楚皇朝大司馬崔應,受了傷,不知道情況如何!”

    幾人聊着天,張凡默默聽着。

    片刻後,他重新啓程,他要用雙腳踏過山川大河,走過荒漠隔壁,尋找刀法的終極奧義。

    旅途中,他已經放下自己是宇宙三星強者的身份,把自己當成了一個真正的刀客,一個融入這個江湖的刀客,一個全心全力,傾注全部心血給刀法的刀客。

    痛苦,艱難,疲憊,磨難,無疑是對人意志力最好的磨鍊。

    事實證明,一個人若是生活在溫暖、安逸、舒適的環境中,他的鬥志,也會不斷銳減。

    春夏秋冬,行走山川大河,感受四季的變化,感受生命的力量。

    轉眼,春夏秋冬過去兩年!

    張凡的步伐沒有停下,他來到一個名叫‘東羅’的小國,這個國家面積不大,而且荒漠和山巒佔據了一大半疆域,物資貧瘠。

    所以,哪怕這個國家實力非常弱,周圍的國家,都沒有吞併它的想法。

    西陲小鎮,黃沙漫天,一天時間裏,幾乎有大半時間,颳着風沙。

    因爲水資源奇缺,人們總是一副蓬頭垢面的模樣,但生活在這裏的人,卻沒有絲毫抱怨,反而人們性格淳樸,善良好客。

    張凡在這裏居住了三個月時間,寄居在一農戶家裏。

    農戶只有一個老人,七十歲左右,馱着背,顴骨奇瘦,面容和善,還有一個孫女,一個孫女,都只有十來歲的樣子。

    聽農戶說,孩子的父母,死在了沙漠馬匪的手裏。

    這個小鎮是西陲地帶,最窮困的鎮子,最特別的地方是鎮子邊緣,有一條橫亙數十里的懸崖,萬丈懸崖。

    沒有離開過村子的老人,覺得那裏就是大地的邊緣,就是人們口中的‘天涯’。

    張凡這兩年步履踏過諸多王朝,挑戰過無數江湖高手,沒有人能夠擋住他一刀。

    因爲他的刀太快,江湖上有人給他取了一個綽號‘驚鴻刀客’,他的刀像閃電,像霹靂,更像是驚鴻一瞥,刀已入鞘。

    小鎮上,只有一家酒館。

    酒在這裏是奢侈的東西,能夠來酒館消費的人,都是富豪或者一些俠客。

    俠客賺錢的方式總有很多,總比普通百姓更容易,但每一分錢,都是把腦袋系在腰帶上,掙回來的。

    張凡不缺錢,也是一個豪爽的客人。

    酒館裏的人很喜歡他,特別是一名刀客阿飛。

    “張兄,這頓酒你先幫我給了,下次我請你。”阿飛經常這樣說。

    對此,張凡只是淡淡一笑,幫他結賬,因爲阿飛是一個有趣的人。

    一個有趣的人,總是受人歡迎,也有人願意爲他買單。

    阿飛大口喝着酒,和西陲地帶的大多俠客一樣,他們身上充滿了男人剛強、粗獷的氣息。

    酒,要大碗的喝。

    肉,要大口的喫。

    在江湖上混飯喫的人,總是擔心明天再也不能喝酒,再也無法喫肉。

    所以有酒喝有肉喫的時候,他們絕不會故作矜持。

    阿飛不僅能喝能喫,還能說,他說道:“昨年我在泰安城,親眼目睹過驚鴻刀客和金鵬刀王一戰,那一戰,堪稱絕世之戰,即便過去一年,回想當時的戰鬥情景,依舊熱血沸騰。”

    “阿飛,你真的見過驚鴻刀客?”有人問道。

    阿飛一拍桌子,瞪大眼睛:“怎麼?不相信我,我阿飛好歹也是江湖上有名號的人,怎麼會騙你們,那驚鴻刀客身形中等,面容一般,但他的刀卻是極快。”

    有人笑道:“阿飛,你若是遇到驚鴻刀客,能打贏他嗎?”

    阿飛搖搖頭:“打不贏,不過能和他過幾招,勉強保命足以。”

    衆人只當一個樂子,若阿飛真有那麼厲害,就不會長期混跡在這個偏僻小鎮上。

    “張兄,今日我出門着急,忘記帶錢包,你先幫我把酒錢給了!”阿飛拍了拍張凡肩膀,笑着說道。

    張凡笑了笑,沒有說話。

    阿飛走出酒館,騎上馬背,手握繮繩回頭說道:“張兄,若是遇到麻煩,報我阿飛的名號。”

    說完,塵土飛揚,阿飛已經不見蹤影。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