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人人都愛馬文才 >第22章 不會妥協
    “正因爲我才華不弱於其他士子,所以我無法去讀甲科。如果我成績優異,我就無法掩飾我的才學;然而讓我故意表現出拙劣的才學,則是對不起我曾經付出過的努力。”

    祝英臺的語氣中有一種早就看透的疲憊。

    祝英臺原身的努力,並不因爲她出衆的天賦而就有所減少,她是個天才,卻不因自己是天才而有所鬆懈。

    自己可以在價值觀中表現的和她不盡相同,但如果她對不起她曾付出過的努力,便是一種對原身的侮辱。

    被千年傳頌的祝英臺,如果是個女扮男裝不學無術,進學館只是爲了撩漢子找老公的low貨,連她自己都饒不了自己。

    她會腦補,但腦補是爲了分散她時刻緊繃的神經,她清楚的明白自己並不會因爲腦補而真去妨礙到任何人。

    但她的話,好像真的傷害到馬文才了。

    她和祝英臺,從不會去傷害自己的朋友。

    “我不想被人看輕,可也不能出人頭地爲自己和其他人惹麻煩。馬文才,我不願出仕,也不能出仕,我不能告訴你我的苦衷,但甲科,我不能去。”

    她低下頭,有些羞愧地說出了真相。

    “我開玩笑,是爲了掩飾我的無措。”

    馬文才微愕。

    他從沒有見過認錯如此之快的人。

    “至於鴻鵠的話,是我先入爲主的觀念在作祟,我以前聽過那樣的典故。我沒有覺得鴻鵠的行爲可笑,也沒有瞧不起你努力的意思,我不是誇耀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別人努力的東西,更不是酸着我沒有得到、只是因爲我懶得去爭取。”

    祝英臺半天沒有等到馬文才的迴應,聲音裏已經有些顫抖之意。

    “儀態閒適的天鵝尚且在水面下拼命的划水,哪裏會有不努力就能成爲天才的事情呢?哪怕真是鴻鵠,會表現未曾如何努力的樣子……”

    “不過是擔心自己是另一隻鴻鵠之下的燕雀罷了!”

    即便是天才,也還明白一山更有一山高的道理。

    從小揹負着“天才”之名,承受所有人的誇耀,一旦沒有表現出衆人期待的樣子,就會落得個“才盡”的笑話。

    擔心配不上自己的名聲,擔心表現的刻苦努力會顯得笨拙,擔心即便努力了還是比不上更有才華的人,索性便表現出“我什麼都沒做我就是這麼厲害”的樣子。

    這樣做的話,如果日後落敗,還能解釋是“他很聰明但是就是沒怎麼努力”,似乎只要天才一努力,就能更加出類拔萃一般。

    祝英臺不算是天才,但她有着原身留下的所有記憶和感觸,她比任何人都瞭解這個女子是如何痛苦又掙扎的生活在這個可怕的社會。

    她既不能展現出自己比男人還要出衆的學識,又不願猶如尋常婦人一般渾渾噩噩的渡過自己的一生。

    祝英臺的高傲來自於天賦,祝英臺的痛苦也來自於她的天賦。

    而她的高傲來自於她的來處,她的痛苦也來自於她的來處。

    對於很多男人來說,時人講究風度,時人講究清靜無爲,時人講究“努力終究成空”,所以即便他有多麼努力,面上也要表現出一副“嗤?努力?那是下等人才會做的事情”。

    似乎只要和普通人一樣努力,就會淪入下品。

    就連馬文才這樣有才有能之人,也不敢承認自己其實拼了命的努力,生怕被別人看輕。

    這個怪誕的時代,將人類美好的品德批判的一文不值,又將該唾罵的言行反倒高高拱起。

    這樣的時代,能讓祝英臺產生什麼樣的融入感?

    她幾乎是時時刻刻都能感受到自己是生活在荒誕之中的。

    即便是真的見到了這些活在“傳說”之中的人物,也無法讓她產生真實感。

    “那你的乙科又是怎麼回事?祝家家教再差,也不至於乙科這麼弱!你在家沒讀過《晉律》嗎?”

    馬文才的火氣已經被她慢慢安撫下去,但是一想到祝英臺乙科成績差成那樣,火氣又起。

    南朝宋齊梁的法律都脫胎於《晉律》,多有增減,大差不差,馬文才原本還以爲祝英臺會露出羞慚的表情,誰料她卻緊緊蹙起了眉頭,似乎多想一下什麼都是罪孽似的。

    “在家就看不進去,現在更看不進去。”

    祝英臺難得冷着臉。

    她來的時代雖然法制上並不完美,可和這個時代一比,簡直就是天上地下。她說她在家就看不進去是真的,祝家莊不許女子學律學,或者說,當世大部分人家都不允許女兒家學律學,所以祝英臺起了來讀書的念頭時,是曾經想臨時抱佛腳看看這個時代的律法是怎麼樣的。

    可當她看完開篇幾章時,就氣的渾身發抖,將《梁律》給拋了出去。

    法律規定朝官士族犯法能夠贖罪,叫做“官當”;百姓有了罪,不但自己坐牢,還要株連全家老小。

    法律規定士族可以不用受到任何懲罰便侵佔河澤良田,百姓卻無立錐之地。

    法律規定士族不必交稅,不必服役,國家危難時不必上陣當兵,取而代之的,是無數以血肉供之的百姓。

    士人血親相/奸乃是

    風雅,只需要罰錢,庶民五服之內有了關係便要黥面砍腿流放千里……

    每條律法其實都很嚴謹和嚴苛,可制定者們在每一條嚴謹的條律後面都開了“後門”,以供特權階級去尋找脫罪的漏洞。諸如此般還有很多,其法律雙標之嚴重看的祝英臺內心裏破口大罵,再也看不下去。

    所以無論馬文才也好,其他人也好,哪怕他們的顏突破天際,祝英臺在看到他們的時候,無法不想到他們其實是吸食着民脂民膏甚至是民血民淚長到這麼大的,而他們的風雅和風度,是在踐踏着別人生存的權利的時候被“教養”出來的。

    只要一想到這些,祝英臺就根本沒辦法對他們生出什麼好感,偏偏她自己的身子也生在這個階級,連表達出對普通人的好奇都是一種“不合時宜”,更別說想辦法維護他們的權利。

    那被割了鼻子的可憐女孩,就是對她最好的抨擊和警醒。

    她除了用“好歹他們還有顏能*”來麻痹自己,還能靠什麼才能忍住不拔腿就走的衝動呢?

    有一段時間,祝英臺似乎明白了爲什麼魏晉南北朝時有那麼多明明可以做很多事的名士卻選擇了歸隱,過着“放達”的生活。

    難道這時代就沒有聰明人嗎?難道這時代就沒有會生出憐憫之心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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