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疑雲迷蹤 >第269章 誘餌之十
    親愛的易天:

    寫這一段話有些艱難,但再艱難我也應該要說,不說怕是沒有機會了。.1kanshu

    幾年以來,我一直記得那一天,在q市那個湖邊,那個因爲心愛的女孩去了另一個世界,悲痛欲絕的青年。

    就在他發了瘋要與我幹架的那個時候,他已然入了我的眼,我的心,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在我的生命中再也揮之不去。

    通過我的努力終於調到了你的身邊,我們之間的配合是最默契的。

    在那位律師出現之前,局裏的同仁們大都以爲我們應該是一對,這樣也造成了我的錯覺,我覺得你是在乎我的。

    可當那個女人出現在時候。

    我的夢瞬間破滅,當我一個人困在黑暗的法醫室,曾經那些恐怖的畫面又一次悄悄地鑽了出來,侵蝕着我的靈魂。

    有人曾經說過,當一個人心情不好的時候應該出去走一走,找人聊聊天,排解一下心情。

    可我沒有朋友,我應該找誰聊天?只有一具又一具冰冷的屍體。

    我開始對着那些毫無感知的屍體自言自語,積壓於心底那一種不好的感覺慢慢地滋長,一種脫離現實的靈魂漸漸地佔據了我的整個心靈。

    在我的記憶深處,五歲之前爲數不多的記憶裏,我是快樂的,媽媽帶着我在q市生活。生活雖然艱難,但勝在開心。

    五歲的那一年,媽媽帶着我嫁給了一個男人。

    我們搬進了那個男人的家裏,一所一樓一底的大房子,但我們過得並不快樂。

    生活沒有平靜多久,那個男人開始瞅我們母女不順眼,經常打罵我們娘倆。

    有多少個深夜,那個男人打累了,躺在牀上呼呼大睡的時候,媽媽抱着我在廚房的角落裏痛哭。

    那一天,晚飯的時候,我在盛飯的時候不小心打破了一隻碗。

    那個男人又一次對我動了手,一個巴掌過來,我的半邊臉瞬間被呼腫了,那個男人還不罷休,他衝上來還要再打第二巴掌。

    媽媽站在了我身前,替我擋下了那一巴掌。

    正是她這一舉動,激怒了那個男人,媽媽這一頓打捱得前所未有的強烈。

    她被打得幾乎站立不起來,只能靠着牆眼巴巴地瞅着我,我陪着她在那裏坐了很久。

    夜深了,臥室裏傳來了那個男人的呼嚕聲。

    我不知道我哪裏來的力量,起身跑到廚房拿了那把菜刀。

    明晃晃的菜刀,每當他打我媽媽的時候,我都有一股衝動想拿了那把菜刀去砍了那個人,這樣媽媽就再也不用捱打了。

    這一次,當我拿了那把明晃晃的菜刀出現在媽媽面前的時候,她立刻明白我是要做什麼了。

    那刀反着光,特鋒利。

    媽媽在夜色下舉了那刀,遲遲下不去手。

    我上前奪下了媽媽手中的刀,沒有半分猶豫,對着那男人的喉管上就是狠狠的一刀。

    那血一涌而出,噴了我一臉,還有我身後的牆面。

    那個男人,他幾乎沒有怎麼掙扎就去了另一個世界。

    這一個晚上我們很忙碌,一樓院子裏的那棵桂花樹下,那個男人被埋在了那裏。

    臥室的牆上,媽媽重新粉刷了一遍。

    我們平靜的日子並沒有過多久,雖然我們對外稱那個男人去了外地。但也沒有逃過警方的視線。

    他們很快在那間臥室裏找到了線索,牆角的一滴血跡。

    媽媽進了監牢,我被送進了一家福利院。

    媽媽的身體不太好,她還沒有等到宣判的日子就死在了裏面。

    我在福利院長大,院長劉媽媽是一個好人,我上了大學,大學期間我打了數份工,所幸,我夠努力,夠認真。

    大學畢業之後,我當了一名法醫。

    每當我拿起手術刀的時候,我就會想起那天晚上,那把刀精準地割破了那個男人的喉嚨。

    手術刀劃破人體皮膚的那一種,哧拉哧拉的感覺特別的爽,我想這也是我總愛泡在法醫室的原因吧!

    我做了最後的努力,我並不是一個擅長交流的人,也並不是那一種敢於衝上前的女人。

    但,爲了你,易天。我願意再試一次,只是最後一次。

    在洛律師喬遷arty的那天,我不請自來,我失態了,表現出不一樣的自己,我想爲自己爭取一回。

    我是如此地卑微,但你,並沒有給我機會,相反,我看到了你眼裏的她,那一種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寵溺。

    就像那一年,你拼了命也要衝上去抱住那個紅衣女孩一樣的眼神。

    像血紅色的花朵一般,璀璨得令人不可動搖。

    我知道,我堅持不了多久了。

    內心深處的那個靈魂不斷地衝chu tai面來,想要控制我的心,控制我的手腳。

    我已經滿足不了手術刀劃在那一種冰冷的泡着fua l的屍體上面的感覺,我想要在上動手術刀,就像當年我拿着那一把菜刀砍在那個男人身上的感覺。

    一種達到人生巔峯的感覺。

    說一說那個醉酒男,他叫劉光吧!我在你審訊本子上看到了那個名字。他並不是我的目標,怪只怪他太放肆了。

    夜色下的花園裏,他醉醺醺的衝上來,抱住我。

    我兜裏的手術刀,蠢蠢欲動,不見血不罷休的樣子。

    我已經控制不了它,它從來也沒有讓我失望,只需要一刀,他就趴在那裏不動了。

    苟天明,他確實是我的目標。

    要他的命易如反掌,男人的弱點使他失去了該有的警惕。

    他確實該死,誰讓他總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又不想負責任?

    這個結果顯然不成正比,有道是常在河邊走,豈能不溼鞋。他仗着有兩個臭錢,就可以爲所欲爲,將自己的半截身子都踏進了那條河流之中。

    錢不是萬能的,人之所以能主宰這個世界。

    是因爲它有區別於其它的有生命力的任何東西,它是有感情存在的。

    談錢確實傷感情了,如果一個男人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可以不在乎的話,跟動物有什麼區別?

    他活成了一個低等動物的樣子,還不如不活着。

    我給了他選擇,但他並沒有把握住這個機會。

    最後,我知道你會關心那個小丑,那個神祕人是誰?

    對不起,我讓你失望了,這是我的底線,我不能出賣我的盟友。

    我在這個世界上爲數不多的朋友,我只能說,我們是一路人。

    儘管我們在這條路上走得並不遠,我甚至連他的真面目都未曾見過,但我們至少相伴相攜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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