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城未被攻陷,因有重兵把守。阮雪音仍防着萬一,做主將阮仲接進了舊宮,然後徹底閉宮門。
瞞着所有人,自也瞞着被禁足在一院天地內的競庭歌。每每出暖閣,都只說,是去給阮仲治病。
確也實話。
“外面鬧得這樣,叛軍指不定哪日便要打進來。這攻城戰雖歷來難打,耗久了也不是辦法,城裏的人總要喫飯。鎖寧早不復昔年豐饒咯,全區物資都支援戰地,也不知咱們這兒,還能撐多久。”競庭歌每勸她少出去,都是這些話。
阮雪音本就不出宮,懶理她。
競庭歌漸有些覺察,不露聲色,直到這日。
那蒙面客是如何、爲何、怎麼可能出現在假山後面,她完全想不通,所有念頭疊起來也只一瞬。
她還是那年鎖寧城外被慕容嶙關在小黑屋裏的競庭歌,還如當初乍見來營救的上官宴時反應,直接問:
“從哪裏走?”
倒是蒙面客被其伶俐得彷彿知情的應對嚇一跳,很快道:
“先生跟我來。”
競庭歌跟着跳了又爬,貓腰行進在黑漆漆、非常潮還有些臭的密道里。
阮墨兮啊阮墨兮,難怪囑我萬一被囚舊宮,一定要住福熙暖閣!真沒白費你在這宮裏十八年,對得起你崟國八公主的名頭,對得起你九泉下的爹——要緊時候,竟有密道!
更要緊的是,阮雪音一定不知道。
阮雪音確實不知道。她在崟宮只生活了四年,此後每年最多回來兩次,又不爲阮佋所喜,怎麼可能曉得這種國君才曉的隱祕。
她不知道,也就沒能儘早發現競庭歌已逃出生天,治完阮仲本就遲了,回到福熙暖閣大半柱香後,方覺哪怕是如廁,也有些太久。
方開始尋。
在宮人護衛們堅稱競先生絕對沒有出門的保證中,仍以暖閣爲始搜了整座舊宮。
當然是密道。她旋即明白。
戰事既起,阮墨兮應付不了,來請競庭歌出山了。
而既有密道,既能帶人出去。
她忽擡腳再次出門,“去岱廬。快。”
護衛們立時出動,腳力自比她壯。待她抵達,衆人已探明狀況。
“稟皇后,屋內無人!”
競庭歌出去不算什麼。國戰已至,早晚要鬥。
重要的是阮仲出去了。
重要的是他願意出去。
自願,抑或被迫呢?
天光陰影裏阮仲直起身,回望宮牆,再轉回來時看見了競庭歌的臉。
“好久不見。陛下瘦了。”
“怎知我在宮裏?”
“猜的。”
“怎知是岱廬?”
“猜的。”
兩人對話,卻不逗留,隨那蒙面客連穿小徑,拿到馬匹。
“還有兵器麼?”上馬前阮仲問蒙面客。
蒙面客忽摘下面巾,“參見君上!”
競庭歌嚇一跳,心道我都是連猜帶蒙將人撈出來,且是知道人還活着才讓撈,你倒,一副門兒清的模樣?
阮仲一怔,認出乃昔年隨他起兵的林崇舊部,“鍾叔。”
競庭歌目瞪口呆瞧這幅久別重逢的畫面,知道不是打探時,接過鍾姓大叔遞來的面巾,利索綁好遮住大半張臉,三人聲勢浩浩擇了最偏的北城門狂奔。
舊宮最偏的一道宮門也悄然開了。
那宮門阮雪音從前常用,是她往返蓬溪山的必經,五人小隊自其間竄出,直奔北城門。
北城門最偏,此其一;阮仲和競庭歌同行,必先回崟蔚大本營與阮墨兮會合,也就必須北上,到大風堡南麓,此其二。
這類判斷根本不費腦,阮雪音幾乎是在判斷的同時下令,那小隊人馬也便只差了一點點,就能追上。
“見過沒有?至少三個人,至少一男一女!”北城門下,追捕兵士急勒馬。
“有!總共三人,兩男一女!”城門衛心知惹上了事,忙不迭回話。
“皇后下達封城令已經三日,你敢胡亂放人出城!”
“話是如此,不斷有百姓試圖遷移,等閒的我等都能擋,遇到那身手無匹的——”
追趕的兵士也不過訓一句,原沒打算聽他解釋耽誤時間,已是策馬再啓程,忽聽身後風聲起。
“本宮能調動的人員有限,你們五個去追,興許喫力,拜託了。”臨行前皇后道。
“各大城門並不安全,官軍中有叛變的崟兵,這鎖寧上下也不乏崟國舊人爲小吏,比如,城門衛。”皇后還道,“千萬小心。”
因最後這句提醒,五人小隊自近北城門便留着心,得知人被放行,更加留心,以至於此刻身後風聲根本不顯,卻因他們十二分留心,被分明地聽見了。
也就反手格擋,回身出刀,是行在最後的兩名兵士,一壁應對四下裏竄出的刀客,高聲道:
“你們先走!”
那早先回話的城門衛正是劈手襲來的刀客之一。
前頭三人眼見他二人要擋近十人,心知不妙,卻也不遲疑,拍馬疾行,頃刻消失在漫漫官道上。
蹄聲震響,晚春日光斑駁樹蔭間。
原只他們三個亡命人的動靜,漸漸卻聞還有,大概隔着六七裏,然後越來越近。
“追兵。”競庭歌沉聲,“臭丫頭真是好反應,動作也快。”
“聽起來也就三五人馬。”鍾叔道。
“卻不知身手如何。”阮仲道,忽緩了騎速。
“君上?”後頭聲響愈近,鍾叔一心催馬。
競庭歌也緩了騎速,四下觀察,又望阮仲,“我是完全不會武的,頂多用個弩,眼下還沒有。萬一對方人比我們多,身手又好,風險很大。是該伏擊,躲不掉。”
昔阮仲爲起兵籌謀,頻繁與競庭歌見面相談。拋開後頭反目,兩人其實很有些默契。
也就一瞬定奪,看好地形林木,藏馬隱匿。
追兵入伏圈也不過片刻後。
見得只三人,鍾叔與阮仲盯準時機自灌木中一躍而出,分別飛身上了對方兩匹馬,直接從後將人制住,利刃切喉,血濺馬頭。
還剩一個行在最前,故沒遭橫禍,且在同伴被切喉的瞬間回頭,揮刀而上,攔腰砍向阮仲。